序 百年美股第一人:他憑什麼把巴菲特和格雷厄姆比[第2頁/共3頁]
我不能吹噓這個版本多麼好,但我能夠毫不羞赧地說:這個版本,比我三年前的版本,要強一百倍。
如果說格雷厄姆(巴菲特的教員)是“教父”,巴菲特是“股神”,索羅斯是“股魔”,王亞偉是“股佛”,彼得・林奇是“股聖”,那麼利弗莫爾就隻能叫做“股癡”了。為甚麼呢?在隻要一百多年的股票汗青中,他在股市待了半個世紀。
華爾街是個造神的處所,這裡向來都不缺神。每個期間都有一批巨擘擎天而起,一代代的股神此起彼伏,很少有人能成為兩代人的偶像。他年青時崇拜的名字,對我們來講都陌生得很,比如詹姆斯・基恩、愛迪生・傑羅姆、迪肯・懷特等。
序 百年美股第一人:他憑甚麼把巴菲特和格雷厄姆比下去
傑西・利弗莫爾,美國投機家,1877年生於馬薩諸塞州鄉村。父親逼其子承父業,他憤而離家出走,小學剛畢業就出場了。
冇有人能成為兩代人的偶像,除了一小我,那就是利弗莫爾,他穿透了時候之牆。
翻譯弊端或語焉不詳,你就不曉得它在說甚麼,就被剝奪了從典範中獲得真知灼見的機遇。利弗莫爾是一個智者,現在你和他擦肩而過,和智者擦肩而過就必須得有所收成纔好,不然就像賣掉一支股票卻眼睜睜地看著它暴漲了一百多塊一樣,人會悔怨,想補倉又不敢。
財產來來去去,股票此起彼落。利弗莫爾的巨大,不但僅在於他的紅利,更在於他犯過的弊端。他說:“曉得不該做甚麼,比曉得該做甚麼更首要。”任何人出場,都不是來撿錢的,是來贏錢的;要贏錢,就得有經曆。而每一個經曆,都必須用真金白銀來買(或看著彆人去買)。生長就是試錯,對買賣商來講特彆如此。
華爾街上朝代的更迭甚為敏捷,一批批的神崛地而起,又接踵而歿。這些人,連洛克菲勒和摩根都要請他們幫手,隻是厥後又被新的眾神代替。或許再過幾十年,就冇人記得巴菲特是誰了,因為到時會呈現新一代的股神,去引領新的期間。
而這個版本和好股票又分歧,不會瞬息萬變,它很有耐煩,一向會等你返來,再慢條斯理地跟你講完一份49年的買賣經曆,半個世紀的起起伏伏,一份從5元本金到月入1億的故事和聰明。
就拿本書的第一句話來講吧:“我grammar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