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作手回憶錄

序 百年美股第一人:他憑什麼把巴菲特和格雷厄姆比[第1頁/共3頁]

而這個版本和好股票又分歧,不會瞬息萬變,它很有耐煩,一向會等你返來,再慢條斯理地跟你講完一份49年的買賣經曆,半個世紀的起起伏伏,一份從5元本金到月入1億的故事和聰明。

財產來來去去,股票此起彼落。利弗莫爾的巨大,不但僅在於他的紅利,更在於他犯過的弊端。他說:“曉得不該做甚麼,比曉得該做甚麼更首要。”任何人出場,都不是來撿錢的,是來贏錢的;要贏錢,就得有經曆。而每一個經曆,都必須用真金白銀來買(或看著彆人去買)。生長就是試錯,對買賣商來講特彆如此。

如果說格雷厄姆(巴菲特的教員)是“教父”,巴菲特是“股神”,索羅斯是“股魔”,王亞偉是“股佛”,彼得・林奇是“股聖”,那麼利弗莫爾就隻能叫做“股癡”了。為甚麼呢?在隻要一百多年的股票汗青中,他在股市待了半個世紀。

華爾街是個造神的處所,這裡向來都不缺神。每個期間都有一批巨擘擎天而起,一代代的股神此起彼伏,很少有人能成為兩代人的偶像。他年青時崇拜的名字,對我們來講都陌生得很,比如詹姆斯・基恩、愛迪生・傑羅姆、迪肯・懷特等。

華爾街上朝代的更迭甚為敏捷,一批批的神崛地而起,又接踵而歿。這些人,連洛克菲勒和摩根都要請他們幫手,隻是厥後又被新的眾神代替。或許再過幾十年,就冇人記得巴菲特是誰了,因為到時會呈現新一代的股神,去引領新的期間。

利弗莫爾是猖獗的。如果你和投行業打過交道,就不難瞭解利弗莫爾的餬口了:他在美國和歐洲有多處豪宅,有兩艘長達90米的遊輪,戀人最多時高達二十幾個,豪華舞會更是夜夜笙簫……這些放到現在也算很豪侈了。而當時的美國股市,每天有人跳樓。在如許的大背景下,人們對他仇恨到了頂點,乃至說要暗害他。與他同期間的大師江恩固然承認他在買賣上的巨大,但同時也指責他“貪婪地追逐金融本錢的利潤,一旦勝利獲得了钜額利潤又忘乎以是,大肆華侈”。

我不能吹噓這個版本多麼好,但我能夠毫不羞赧地說:這個版本,比我三年前的版本,要強一百倍。

利弗莫爾的生長是冗長的,他幾近甚麼都做過:他做過散戶,當過主力,做過操盤手,乾過承銷商,把持過美國的國計民生,在股票和期貨市場做空做多都大賠大賺過……他的平生,是一份從14歲入場到63歲共49年經曆的總結。投機商能犯的弊端,他都犯過了;投機商將犯的弊端,他也都犯過了。他提出的各種法則,不是幾千塊幾萬塊換來的,每一條都是幾百萬美圓買返來的,以是比真金白銀更加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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