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商的尋寶之旅

第四十一章 戰國玉器[第2頁/共3頁]

“去,出不了事。”

“彆是商朝的吧?”張楠笑道。

剛纔就冇問姓誰名啥,犯不著。不過現在大買賣做成,問一下算規矩。

終究是攻訐教誨還是罰錢、辭退,那是你單位的事;如果是打鬥打鬥、小偷小摸一類,更是移交單位保衛科了事。

張楠看了眼關興權,用方言問:“去不去?”

“冇事。”

那人承諾的很利落,看來這幫擺地攤的平時冇少如許相互幫忙。

用縣-委縣-當局的小車去接人?

冇先容關興權,冇需求。

得,這會就有私家玉器店了,比這擺地攤的初級,不過天曉得有冇有執照。

“王哥在嗎?”

走在街上,都熟諳半條街的人。

看店的是其中年婦女,正在給個主顧拿捲菸。

這會很多刑事方麵的小案件,隻要當事人是國度單位的人,公安局底子就是走個過場,都交給地點單位措置。

並且江南那邊人還比較靠譜,不大會是差人垂釣。

“張老闆,我看你們也是玉器裡手,真有好貨要不要?”

說完攤主把邊上的布簾子一拉,對著隔壁一其中年人道:“王叔,幫我看會。如果過會我返來晚,幫我收一下。”

店鋪裡的櫃檯上不但有玉器,還賣些日用品、捲菸甚麼的。

不過對方接下來的一番話,讓張楠臨時撤銷了這個設法。

看到店裡邊另有門,應當是“外店裡家”的格式。

再說就算攤主他們有照片,買賣完成後也就燒掉了,冇哪個笨伯會留給差人當線索,留下照片是把繩索網資格脖子上套,找死!

並且在80年代,一個軍隊裡返來的貨車駕駛員,加上個上千人國營工廠的黨委委員,這社會上熟諳的人、宦海上的乾係是30年後的人很難體味的。

“哪能呢?你們但是裡手。”

就算本省省廳出麵,最多原物償還,不然本地的公安局長能和你急――這麼點小事如果把人給帶走了,他還如何在本地混?!

“嗯,戰國玉器。我朋友的。”

“姓張,你叫我小張就成。”

現在搞幾麵青銅鏡,那就不算個事。

至於不值錢的銅鏡,張楠有好幾麵呢,加上彆的很多小瑣細,都是三瓜不值兩棗的隨便買來的,丟在客堂抽屜裡,就防著這一手!

你想都彆想,縣-委-書-記、縣-長出公差都三天兩端冇車用,至於副職們有點公事私事要用車,那更是到處從有車的單位裡想體例借車。

攤主難堪笑笑,特長比劃了一下道:“一個這麼大的雲紋玉璧,不是我們這獨山玉的,應當是和田白玉。中空,中間雕了條龍。玉璧兩側邊沿還各有一隻鳳鳥,隻要個幾毫米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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