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血洗嵐山縣之命[第2頁/共3頁]
“你能夠以此來告密他,把事情捅到朝廷上去。”
天明前,二人來到張立室中。
他一兩銀子撈不到,還要替人賣力,不是傻子麼。
“去燕州?乾嗎?”
獲咎父母官也不是小事,縣官不如現管嘛。
驀地,大門口來了替張管帶報信的人,法度倉促,進門就下拜。
他大步走到了院中:“我和巧雲的事,旁人管不著。”
沉默過後,張成說道:“林大人意氣風發,我很佩服,不過這個功績我不想要,你能夠本身去抓許明堂,我幫你把衙門裡的差役給調走,你看如何?”
想到此,從知府衙門出來以後,他就命人去給林楓通風報信。
之前帶著幾小我去,那是他的親信,不怕出題目,並且有林楓‘淹冇’官銀在先,殺他有藉口,現在環境不一樣,帶幾百小我去,人多嘴雜,動靜泄漏出去,他就是替罪羊。
林楓道明來意,想讓張成脫手許知府,將三萬兩銀子擱在知府的家中。
“這話是如何說的,婚事是十年前就定下來的啊,怎可食言而肥?”
“你不去?那你的家人,可就冇好日子過了。”
說白了,就是栽贓給他。
不,這件事很龐大,不搞清楚就上交摺子,把本身給坑了都不曉得如何死的。
“去見張管帶。”
……
“唔……此事比我想的還要龐大,話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三萬兩在知府眼裡,微不敷道。為這點錢,他要背上暗害朝廷命官的罪名,實在令人費解。這背後必然另有其他的事。”
“你立即跟我去燕州城!”
“啊?你讓我去讒諂知府大人?”
張管帶回到燕州知府身邊,把統統環境都說了。
“我們是從小的青梅竹馬,和官職大小無關。再說,這事也輪不到你一個下人來過問,再敢對我母親在理,把穩我拿你進大牢!本縣,現在是我說了算。”
“張成,你是本府的人,本府冇事,你就冇事。”
“卑職拜見林大人。”
“意義你不明白麼,我家蜜斯金枝玉葉,多少大族公子都求著她呢,你也不看看你家這前提,夠得上跟我白府攀親戚麼?”
“大人,您饒了我吧!”
這筆銀子現在應當是林楓統領,除了他以外,不管落在誰的手裡,誰就是淹冇朝廷剿匪官銀的人,張管帶是有權將他拿下的。
他想到知府的無恥,卻冇想到這傢夥膽小包天,敢明目張膽的來殺人。
還用問麼,一身官服,七品的補子。
“時過境遷,十年前的事,你拿到現在來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