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當縣令,就被女土匪綁了

第16章 血洗嵐山縣之命[第1頁/共3頁]

“……”

大要上,能夠帶著五百人去縣衙,但到了那兒找不到人,就不關他的事了。

鐘紅夜奪過信函,細心看了一遍:“這個天殺的!就為三萬兩銀子,他要血洗縣衙?!不怕朝廷問罪麼?”

他大步走到了院中:“我和巧雲的事,旁人管不著。”

“許知府何其奪目,早就把本身給洗白了,比如說你吧,你有委曲,可朝廷會信你一個女山賊的話麼?你若不當山賊,他早就把你給殺了。”

“你立即跟我去燕州城!”

沉默過後,張成說道:“林大人意氣風發,我很佩服,不過這個功績我不想要,你能夠本身去抓許明堂,我幫你把衙門裡的差役給調走,你看如何?”

“啊?你讓我去讒諂知府大人?”

林楓在衙門裡看檀卷,許明堂做縣令三年,手裡堆集了數百個冤假錯案,但凡是貧民打官司,冇一個能贏的,此中就有鐘紅夜一家被冤死的案子。

白巧雲不是如許的人,林楓很體味她,應當是白家貪財的夫人想悔婚。

張管帶嚇得跪在地上:“卑職縱有天大的膽量,也不敢血洗嵐山縣衙啊。”

“部屬願服從大人調遣。”

張管帶回到燕州知府身邊,把統統環境都說了。

“哦……嗬,怪不得連說話都有底氣了,不過,七品芝麻官,彷彿冇多大本事吧。半個月前,州府李員孃家的公子到我家來提親,人家背後但是巡撫大人的乾係,你這彷彿差了十萬八千裡啊。”

“去燕州?乾嗎?”

……

同一時候,知府衙門。

還想跟這個知府鬥一鬥呢,看來,現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了。

“你帶著河防營五百人去嵐山縣,給我把林楓和縣衙裡的幾十號人全給殺了,把銀子拿過來。隻要滅了口,能夠把罪惡都推到那些山賊身上去。”

看了信函以後,林楓的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許明堂要派五百河防營的人來搏鬥縣衙,要一個不留,並且拿到那三萬兩銀子。

深夜。

“好,我等著。”

這筆銀子現在應當是林楓統領,除了他以外,不管落在誰的手裡,誰就是淹冇朝廷剿匪官銀的人,張管帶是有權將他拿下的。

“你不去?那你的家人,可就冇好日子過了。”

好滑頭的傢夥,到處給本身留後路啊。

他想到知府的無恥,卻冇想到這傢夥膽小包天,敢明目張膽的來殺人。

不,這件事很龐大,不搞清楚就上交摺子,把本身給坑了都不曉得如何死的。

“唔……此事比我想的還要龐大,話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三萬兩在知府眼裡,微不敷道。為這點錢,他要背上暗害朝廷命官的罪名,實在令人費解。這背後必然另有其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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