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昇之後

精彩書評(忘我齋中人)[第1頁/共2頁]

如果主神把‘能量在空間中運轉會不竭消逝’這條‘法例’點竄成‘能量不會消逝’,那麼,不管至尊如何點竄‘法則’,他所碰上的能量始終都是不會竄改的。

至尊應當是已經把法則完整摸透,並能夠隨便粉碎和締造法則的一類人,而神級顛峰則是能夠完整操縱法則的人。主神則是能夠操縱‘法例’的人。從這些定義我們不丟臉出,神級是比至尊弱很多的,但是至尊和主神誰強誰弱呢?我們能夠在這裡做一個2人打鬥的摹擬,來看看到底誰強誰弱。

這隻是個摹擬的比方,畢竟兩個終究存在的戰役不是那麼好瞭解的,嘿嘿

另有,我感覺不管是至尊還是主神,他們所能節製和竄改的‘法則’與“法例”應當都是侷促的。便是說,他們隻能節製必然範圍一定時候內或者是與本身有關的法則和法例,他們竄改的法例並不能延長到全部宇宙中去,比如說,一個主神點竄了‘木頭能燃燒’這條“法例”,變成“木頭不能燃燒”,那麼或許他周遭10000平方千米的木頭都不能燃燒,但是10000平方千米以外的木頭還是能夠燃燒的。

那麼甚麼是‘法則’呢,‘法則’便是一些端方,代表了人或者世上萬物所不能做或者需求遵守的的事情。比如說:木頭在真空環境中不能燃燒。這,就是‘法則’。

我們先假定有這麼一條法例:起首,至尊級妙手操縱法則締造出的範疇束縛住了主神,並不竭在戰役中締造出新的法則來停止打擊,比如說:至尊造了條法則‘對方能量進入我的範疇的環境下會被無窮減弱’,如果和他打鬥是神級妙手,那麼很不幸,阿誰神級累死也摸不到至尊的一根汗毛。

畢竟有才氣能點竄全部宇宙的,也隻要初創神式的人物了,等候配角能有達到這個品級的一天呀,哈哈,把統統主神踩在腳下!!!

我感覺法則和法例很輕易辨彆,“法例”,是萬物運轉的規律,亦即代表人或者世上萬物所能做的事情,比如說:摩擦能夠產生熱量。這,就是“法例”。那麼,淺顯位麵的人能夠飛昇進入泰初這個事情,也能夠說是法例的一種,至於為甚麼不是統統人都能飛昇泰初,那是因為有‘隻要達到某個境地的人才氣進入’這麼個‘法則’束縛的原因。

乍一看來,彷彿是‘法則’比“法例”初級,實在不然。‘法則’隻是在遵循“法例”的前提下,給“法例”增加一些端方。就比如說,木頭能夠燃燒,這是“法例”,因為他是一個真諦(這裡不要管甚麼各種前提和環境,比如甚麼真空中啊甚麼的,我們隻研討木頭能燃燒的本質。反過來講,如果“法例”是木頭不會燃燒,那麼不管你給他甚麼前提,他就是燃不了)。那麼‘法則’對於這件事的表現就是:‘木頭不能在真空環境下燃燒’。那麼木頭到底能不能燃燒呢?這就像你有1萬塊錢,因為一些‘法則’的束縛,你不能花這一萬塊錢,但這不代表你冇有這些錢。以是,木頭能夠燃燒的這個本質,是不為法例竄改而竄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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