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足夠美,才能留住你

十一、李東明、苗凱、金子奇三選一(三)[第2頁/共3頁]

金子奇曉得我返來今後,就一向用BP機呼我出去玩。可我被將來的誇姣氣象迷住了眼,隻放縱本身在寫小說的歡愉裡。一時之間,我是全部論壇小說更新最快的寫手,風頭一時無兩。終究有一天,金子奇急了,找了個來由就纏著我哥來了我家。我正在我哥房間用他的電腦衣衫不整地寫小說,對,我爸媽給我哥這個隻會用電腦打遊戲的敗家子買了個最新款的電腦,卻讓我這個北大的高材女每天耗在網吧裡為了賺點零費錢刷夜。至於我哥已經買了一個手機,而我還在用他兩年前淘汰下來的BP機這類事情,我早已經見怪不怪了。金子奇和我哥推開門時,我的頭髮已經兩天冇洗了,縷縷清楚地頂在我一天冇洗的腦門上。金子奇爆笑:“北大把你如何了!咱不去了!”我把咬了一半的蘋果朝他腦門砸疇昔。我哥感覺我給他丟人了,催著我:“從速去沐浴,早晨出去玩!”我已經破罐子破摔了,歸正最醜的模樣已經被他們瞥見了:“去哪!爸媽必定不讓我出去!”金子奇誇大地捂著眼睛:“你從速去沐浴吧!我都冇眼看你!”我哥彆離給了金子奇和我一個白眼:“爸媽去咱爺爺家了!彆特麼廢話!從速!良宵一刻值令媛!”傻貨!良宵個屁啊!我哥連一句端莊的詩詞都不會用。我也懶得改正他。

北京從冇這麼大的雪。路邊綠化帶裡的冬青都不見了,被蓋成一坨一坨小土丘。大雪擋住了以往街道上的泥汙水漬和滿地菸頭,這都會冰清玉潔得像個月上宮殿。金子奇礙於我哥,並不與我多說話,隻趁我哥不重視時向我眨眨眼睛。他還是一模一樣地帥,冇有任何竄改,如同這座城,安適清寡,統統的喧嘩熱烈都是不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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