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貞觀元年請父皇退位

第30章 禍及子孫的大罪[第2頁/共3頁]

李晉大手一揮,霸道的開口道。

但前麵一句是甚麼鬼?

武官個人直接愣住了,這如何越說越狠了?

謀反者,卻誅滅九族!

這特麼如何把叛國罪越搞越重了?

“陛下,生子代代為奴,生女代代為娼,這一點是否過於刻薄?畢竟不該禍及後代子孫啊,請陛下三思!”衛國公李靖代表武官個人出來發言了。

生了男嬰,那就是出世就是奴籍,將來傳宗接代的男嬰都是奴籍!

“是,陛下,臣曉得了。”

文武百官異口同聲的道。

私運兵器給大唐人,那也就是大唐人本身的事情,那就單論為私運兵器罪,算不上叛國。

生子代代為奴,生女代代為娼!

先人都得被氣得棺材板都壓不住,從本身宅兆裡拱出來吧?

還要立碑寫下豐功偉績?

“陛下,此罰過於狠辣,有違人道,還請陛下三思!臣以為拐賣人丁者立斬不赦已經能夠威懾天下人了,無需點竄此條。”某禦史大夫站出來道。

李晉說到最後,目光又看向了房玄齡。

這罪名真是一個比一個狠啊,關頭它不但殺人,還禍及子孫。

這個解釋一出,統統文官都被嚇到了,有些怯懦的,乃至聽到這個解釋都抖得腿都有點站立不住,就好似這個骨醉之刑會用在本身身上一樣。

李晉的目光也看向了武官個人那邊,發明很多將領都低著頭。

李靖這時候恨不得給本身一個大嘴巴子,多這一嘴乾嗎。

李晉嗯了一聲,“這第三條嘛,就是逼宮謀反的事情了,逼宮者,正犯一概處以梳刑,從犯一概淩遲正法,參與之官兵,一概貶為奴籍!

這是禍及子孫萬代啊!

這話一出,李靖趕快道,“臣乃大唐之臣,萬死不敢叛國,忠於大唐!請陛下明鑒,但這一條確切嚴苛了。”

謀反之人,如有敢為其立碑祭奠者,立斬!參與謀反之官兵,子孫三代不得為官,不得讀書,不得參軍,不享用朝廷統統福利報酬及政策!”

這特麼是豐功偉績嗎?

並且傳告天下,讓其萬世唾罵,子孫後代以其為恥,其祖墳也上書叛民賊先祖五字,讓其先祖在地府之下蒙羞。

大唐女子十二歲便能夠嫁人,如果過了十五歲及笄還冇嫁人,那就是大齡剩女了。

帝王即位,都該是大赦天下,向天下百姓表示本身的仁慈,就怕被冠上暴君之名。

可若私運兵器給外族,那就是赤裸裸的叛國了,叛民賊光榮!朕如此懲戒,愛卿有定見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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