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貞觀元年請父皇退位

第29章 杜絕貪汙,從我做起[第1頁/共3頁]

款項!權力!美人!打賭!

誅三族,父一族、母一族、妻一族。

要曉得,根基上非謀反大罪,很少看到誅九族的獎懲。

淺顯百姓一家四口野生作,均勻下來也就一千文錢高低,視事情而定。

要曉得,大唐官員的俸祿可不高。

當官纔有那麼點薪水,如何讓官員不去貪呢?

大唐絕對有贓官,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啊,十年寒窗,不就是為了有朝一日撈錢嗎?

這四樣東西,每小我最起碼占一個!

特彆是最後一種,誅九族!

貪汙達到一萬貫以上,不敷三萬貫者,誅三族,產業充公,遇赦不回!

是人就逃不了四樣東西。

所謂骨醉之刑就很殘暴了,但李晉以為對於拐賣人丁的人,處以多嚴峻的獎懲都不算殘暴!

就好似漢朝,漢朝實在曆十二世便亡了,中間出了個新朝,厥後大漢又被漢光武帝劉秀給強行持續了鼎祚。

貪汙六千貫以上,不敷一萬貫者,滿門抄斬,產業全數充公!

因為本地世家能給你想不到的好處。

李晉的年號就是聖神,算是占了武則天將來的帝號。

幾人異口同聲的開口道。

貪汙達到五百貫以上,不敷一千貫者,罷官離職!

厥後中宗李顯逼宮,武曌退位,由聖神天子改尊則天大聖天子,身後中宗李顯尊其遺命,去帝號,改稱則天大聖皇後,與高宗李治合葬乾陵!

李晉淺笑著看向文武百官,點竄了這第一條要改的律法。

但是漢朝也被分紅了西漢和東漢。

這個科罰世人聞所未聞,因為這是將來武珝發明的。

正四品和從四品官員的月俸摺合銅錢大抵是五千八百文。

“陛下聖明!”

是小我都曉得抄家是個肥差,隻要你吃相彆太丟臉,根基上朝廷都睜隻眼閉隻眼了。

淺顯人小我的月薪頂多三百文,這已經頂天了。

再說了,也不滿是貪來的。

大唐也有措置贓官貪吏的律法,但是冇有這麼嚴峻。

正一品和從一品月俸一樣,各種東西摺合銅錢差未幾一萬兩千文,不同就在於年俸分歧。

更何況大唐其他處所的淺顯百姓了。

名義上是為了造福一方,可實際上呢?

正二品與從二品的月俸一樣,各種東西摺合銅錢大抵八千五百文,不同也是在年俸罷了。

真論起來,這是兩個朝代。

大唐月俸不是純發銅錢,另有祿米之類的摺合銅錢,實際到手的銅錢並未幾。

難不成要在這時候反對?

正七品和從七品的官員的月俸摺合銅錢大抵是兩千四百五十文。

誅九族,父四族,母三族,妻二族,這就是誅殺的九族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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