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天朝1630

第二十三章知府[第3頁/共3頁]

“不敢,大人也是讀書人出身,必定曉得這小說必定是有假想的說法兒,假想中,當時在阿誰期間,哪個期間的底層小民們不知大局,有激憤之辭那也是不免的。那都是基於書中人物的景象,和這本書的團體卻冇有甚麼關聯啊!”

前有牌坊三座,又有瑞獸鎮門,門牌矗立,有五道大門一字兒排開,李哲等人到了,由差人們前頭引住,進了正堂,早有孟州府知府張駿坐在堂上等著世人。

你――李哲剛想開口,卻生生將言語憋到了肚子裡,他畢竟不敢在在大堂上和知府抗辯,隻在內心想,那我書中如果描述那些大奸大惡,莫非也需求滿嘴的忠誠仁義麼,那還喝采人麼?

李哲是世襲貴族後輩,按大宋律判刑的話是必必要元老院參與鞠問。

“冇甚麼言重不言重,大人您說《射鵰》是反書,那李哲也隻不過是寫書,而我們日報社纔是將書收回來勾惹民氣的禍首禍首,李哲寫書的罪惡不大,但將這反書傳播開來,惹得孟州城萬人旁觀,大家傳誦的罪惡才大,那說的不恰是我們日報社麼?”

方覺遠答覆道,仍然是滿肚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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