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天朝1630

第二十三章知府[第2頁/共3頁]

“豈止是很多人看,大人,這書已經紅遍了孟州城的半邊天,連周邊蒲州,薩州,都早已經傳遍了,大人要判這本書,還是要謹慎。”

彷彿是有些駭怪於李哲的年紀,張駿有些不解,然後,

他先前接到部屬刑事司報上來的案子,本覺得是淺顯文人的案子。這類事兒實在每年都有,現在的大宋民氣煩亂,文壇上也是風起雲湧,如果細細提及來很多書都有鼓吹大逆不道的言辭。

“是,恰是!”

更何況李哲還出身孟州州學,這但是天竺洲的太學,根基上權貴後輩有一半都是出自孟州州學,就連他張駿本身也是州學裡出身的呢。

“好吧!我看案情也就如許了,案情清楚,確實無疑,本官看來冇有甚麼可審的了,明天隻是初審,例行扣問,冇想到你拒不改過,態度卑劣,李哲,我看你此次是非要等本官的大令下來,拘你到元老院去問罪了。”

李哲老誠懇實的答覆,但他的答覆每說一句,都讓張駿表情減輕一分,忠勇男爵,這但是大宋朝世襲貴爵出身啊!當年開辟期間為大宋立下汗馬功績的那一批人。現在的元老院內裡根基也全都是貴爵出身。

張駿嚴詞厲色怒斥了李哲幾句以後,

“你為甚麼要寫《射鵰》這麼一本反書?”

“咦!覺遠兄?”知府的老眼冇有昏花,竟然一眼就認出了方覺遠。“如何將你也給帶來了?”本來他是真的熟諳方覺遠的。

“大人,冤枉啊!弟子出身貴爵,就學名校,如何能夠寫反書呢?這全都是彆人誣告啊!絕對不是真相,還望知府大人明察。”

方覺遠冇有好氣的道:

“覺遠兄!你也先不要多說,待我體味清楚案情再說。你我之間乃是私交,明天的事倒是公事,本官鄙人,卻不敢因私交而廢公義,覺遠兄,你且先站一邊去,莫打攪本官斷案。”

“案犯李哲?”

“在?”

現在方覺遠說,這本書很火,孟州城大家傳誦,這聽起來可不那麼對勁兒啊!

知府指著方覺遠身邊的李哲問,

“大人!這書籍就是我們日報社發的,如果您要科罪,就把我們日報社也給科罪了吧!”

“冤枉!哼!但是本官看你的書,書中有誹謗朝廷,誹謗先皇的詞句,這老是有的吧!”

那年青人文書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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