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帝王權謀那點事

4、順治帝“下詔求言”為什麼失敗[第1頁/共3頁]

更加首要的,是順治帝自食其言,在“求言”的時候,要求大師“有官守者,必儘其職;有言責者,必儘其言”,並且信誓旦旦地表示,“若所言公道,切中不對,朕不憚改”,“即朕躬闕失,亦直言勿諱。朕不唯不加罪,並不芥蒂於心”。但實際上並非如此,這在前引的諭旨中我們已經看到了順治帝本身的自白。我們還能夠舉一個詳細的實例。順治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1655年3月5日),吏科副理事官彭長庚,因為“水旱接踵”,檢驗政治得失,在奏摺中曆數多爾袞建國時的各種功績,以為對他削爵藉產,“毀滅過火”,“此中不無冤抑”,提出“賜之昭雪,複其爵號”。多爾袞曾經是順治天子的最大政治威脅,也能夠說是他的頭號政敵。要對多爾袞昭雪,是他不管如何也不能接管和容忍的。因而,他“命議政王、貝勒、大臣會同考慮密議具奏”。大臣們揣摩上意,給彭長庚定了個“陽應求言,陰圖構亂,違天悖上,混亂朝綱,煽動國度,情罪甚大”的嚇人罪名,本擬“斬立決”,看在“係奉旨條奏之時”,從豁免死,給了個“流徙寧古塔處所”的處罰。這決不是伶仃的個案。大學士兼吏部尚書王永吉就上奏說:“夫官居言路,敷奏固其職掌,即百職諸司,感事憂時,豈無一得之見,況求之使言,誰不能言,而直言者甚少,何哉?揆厥所由,皆生於不敢。而其以是不敢之故,不過因禍福短長橫於前,誅殛放流迫於後爾。”(《清世祖實錄》,卷112)有一個叫李森先的禦史,更直截了本地指出:“皇上孜孜圖治,求言之詔屢下,而兩月以來,大小臣工,猶然遲迴張望,不肯進言者,皆以疇媒介事諸臣,一經懲創,則流徙永錮,遂相率以言為戒爾。”(《清世祖實錄》,卷117)你想,上書言事必須隨時冒著“誅殛放流”的風險,官員們如何能不“以言為戒”呢?

但是,究竟並冇有如順治帝所預期的那樣生長。“下詔求言”遭到了群臣的禮遇,結果很不睬想。這一點,順治帝曾多次談及。如順治十四年十月十六日(1657年11月21日),他調集三品以上官員,麵諭說:“朕年來屢飾科道各官,據實陳奏,以廣言路。乃不抒誠建議,或報私仇,或受囑托,或以瑣細之事瀆陳塞責。雖巧飾言詞,而於國度政治有何裨補?”(《清世祖實錄》,卷112)順治十七年六月九日(1660年7月15日)又頒旨說:“頃因久旱為災,朕省躬引咎,宣諭求言。原欲大小臣工,於朕躬闕失及乾係國計民生短父老,指實陳奏,以圖興革。近見入告章疏,多摭拾浮泛潤色繁詞,開列款數,沽名塞責,不唯無裨管理,反使虛文愈增,稽誤正務。其於朕躬闕失,並表裡滿漢大小臣工結黨循私,貪贓壞法,以及豪右侵漁、商市強霸,統統蠹政害民之事,未見確有指陳,殊負朕省改谘詢實意。”(《清世祖實錄》,卷136)此事對這位天子影響甚深,能夠說是畢生未能放心。一向到他即將結束其24歲年青生命的時候,他還在《遺詔》中專門寫瞭如許一段話:“人之行事,孰能無過。在朕日禦萬幾,豈能一無違錯,惟肯聽言納諫,則有過必知。朕每自恃聰明,不能聽言納諫,古雲:良賈深藏若虛,君子大德麵貌若愚。朕於斯言大相違背。乃至臣工沉默,不肯儘言,是朕之罪一也。”(《清世祖實錄》,卷144)或者說這份《遺詔》是彆人代擬的,不必然代表順治帝的思惟。但不管如何,把這件事情特地慎重其事地寫入《遺詔》,表白順治天子“下詔求言”的失利,則是確實無疑的。

推薦小說:

超級無敵唐三藏 |  我的弟弟是男二 |  為我癡狂[快穿] |  我能看見你的悲傷 |  絕寵錯愛:醉後遇見白馬王子1 |  軍少寵不停:寶貝,專心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