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文魁

第二十六章 對薄公堂[第2頁/共4頁]

“將謝家的告狀,念給他們聽。”

謝總甲拉住謝老三道:“彆肇事,這裡是衙門口。”

官司勝負,狀詞占了七分,這也就是當代訟師不消出庭辯白,也能幫人打贏官司的掌控地點。林延潮聽來,狀詞一字一句極其誅心,並且還相稱有文采,真不愧為能排進省會五個手指頭的訟師。

“升堂!”

……誰無後代,寧無悲傷……

林延潮也算是第一次在當代嚐到了下跪的滋味,臉貼在地上,隻看到擺佈皂吏的靴底。

“小民謝彘,乃洪塘鄉永安裡妙峰村人士,慶隆二年任永安裡裡長至今。”

如此斷案更重是教養百姓,指導風向,而不是簡樸的審案子。

周知縣倒是冇有暴露偏袒的意義,隻是淡淡隧道:“謝家是否無中生有,誣告你祖父,本官自有結論,你爹是秀才,起家回話吧!”

林高著看了謝總甲一眼,腳根冇有動。

林高著道:“虧你還是衙門幫閒的,這都不曉得,現在辯論就是吼怒公堂,直接打班子。你看潮囝多有靜氣。”

這衙役一說,一旁的人都是騷動起來,跟著林延潮他們跟著一波人,在縣衙門前線隊,然後順次進入縣衙大門。

林延潮聽得群情,微微一笑,一來誇大孫子替祖父應訊,這是孝道之舉,二來暗批媳婦告丈夫,公公,違背了夫為妻綱,父為子綱的事理。參考之前子告父的例子,本身冇打官司,就先操了三分勝算,這就是品德上的上風。

這時一名書辦喊道:“遞告狀先在一旁候著,一會自有刑房典使來收,奉告兩邊的人都齊了,先來鞠問。”

“誰家女兒嫁給他們家,真是倒了大黴了。”

兒子被打得鮮血淋淋後昏了疇昔,被衙役潑了一盆冷水,接著再審。看到這一幕場外的百姓,都有幾分色變。連林延潮也是有幾分震懾到,打官司真不是好玩的。周知縣一口氣審了十幾個案子,又五六小我遭了板子,吃了頓打。

這一番對峙,兩邊都是神采不善。

縣衙們吵吵囔囔一陣,衙門們終究纔有點反應了,肇事太凶的,用了一番棍棒教誨。

前麵一百八十多年的知縣,推行著新三年,舊三年,修修補補又三年的風格,隻要在正統,正德年間,加建了穿堂,後堂,其他一概仍舊。林延潮跟著林高著,大伯過了縣衙大門,就是中門,這裡纔是縣衙的親信之地,中門西麵是縣獄,東為寅賓館、地盤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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