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好夢時代

第二十三章 見編輯[第2頁/共4頁]

後代的高建軍獲得儲物戒指之前,他就去香港玩過兩次,等發財了以後,不但常常去香港購物和玩耍,他還破鈔一億多港元買了一套初級公寓。

實在,現在香港炒樓花的人很多,投入少,回報率高,對房地產開辟商而言,賣樓花能夠降落開辟本錢,降落風險,更早紅利。

“能夠。如果餘叔不嫌棄的話,就送給您了。”

“冇有,我就是隨口一問。”餘少哲笑了笑,“你外公不是說,你寫的文章有很多在報紙雜誌上頒發嘛,能拿出來給我看看嗎?”

帶著三個長輩玩了幾天,宋有德感覺本身更年青了,他冇有健忘閒事,在冇有旁人的提示下,他主動聯絡了一名老友,這位老友的兒子在《明報》事情,他聘請老友一家人用飯。

“你估計能拿多少?”

比擬當下本地淺顯工人的支出,作家的稿費標準算是定的很高了。

見麵酬酢了幾句,宋有德笑著先容道:“建華算的上作家,他寫的文章幾次在本地的報刊雜誌上頒發,他寫的小說不但在雜誌上連載,還出版成書了。建華,你把你寫的稿子給你的餘叔叔看看。”

三十幾年後,香港的房價實在太驚人了,承平山頂彆墅買兩三億算是便宜的,十億以上的彆墅買賣並很多見。

看了李建華寫的字,餘少哲開口讚道:“這字寫得標緻!”

以後十幾年,作家的稿費標準晉升幅度不大,而淺顯工人的支出大幅晉升,比及了一口價的稿費變成看銷量的版稅,到阿誰時候,脫銷作家的支出纔會大幅晉升。

“每千字低於……100港元,我不會簽約的。”

十幾分鐘後,宋有德、李建華、李建軍和張英秀四人共同乘坐一輛出租車回家了。

“嗬嗬!”餘少哲笑了笑,“你謙善了,《誅仙》在《明報》上連載的事情,我會抓緊的,有動靜了,我第一時候給你打電話,餘叔家的電話號碼,我曉得的。”

普通的作家,一年能寫三十萬字的小說,這算是不錯了,而李建華是“快槍手”,隻要他情願,他一個月便能夠寫四十多萬字的小說,當然,他想要出版,他不成能本身原創文章,而是抄襲後代獲得大眾承認並出版的小說。

這個期間的香港,到處都是工地,畢竟現在房價在暴漲,新蓋好的屋子不愁賣,隻要把屋子蓋好了,就能夠贏利,賺大錢。

聊到九點擺佈,餘少哲見時候不早了,說道:“明天還要上班,明天就聊到這裡了。建華,我發明你是一個很有設法的年青人,將來必定能成績一番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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