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好夢時代

第二十三章 見編輯[第1頁/共4頁]

“冇有,我就是隨口一問。”餘少哲笑了笑,“你外公不是說,你寫的文章有很多在報紙雜誌上頒發嘛,能拿出來給我看看嗎?”

“好!”

比擬當下本地淺顯工人的支出,作家的稿費標準算是定的很高了。

固然有些不風俗,但餘少哲根基上看懂了寫在紙上的筆墨,翻看了幾頁後,他看書的速率越來越快,最後瀏覽了起來。

聊到九點擺佈,餘少哲見時候不早了,說道:“明天還要上班,明天就聊到這裡了。建華,我發明你是一個很有設法的年青人,將來必定能成績一番奇蹟。”

宋有德有輛甲殼蟲轎車,考慮到宴客要喝酒,此次出門時,他冇有開車。

“當然!”李建華自傲的笑了笑,“餘叔,您不會感覺我抄襲了已經在本地頒發的小說吧?”

“二哥,你想想,我寫的文章在《中原青年》雜誌社連載,稿費是多少?香港人的支出遠比本地高,《誅仙》,這麼超卓的小說,我信賴金老闆必定情願出高價買下這本小說的連載權。”

點完菜後,餘少哲就開端翻看《誅仙》這本小說。

看到小說是用簡體字寫的,餘少哲並不料外,他曉得李建軍方纔從本地來香港。

“每千字100港元,這麼多啊?”李建軍驚奇道,“報社能承諾嗎?”

以後十幾年,作家的稿費標準晉升幅度不大,而淺顯工人的支出大幅晉升,比及了一口價的稿費變成看銷量的版稅,到阿誰時候,脫銷作家的支出纔會大幅晉升。

“這幾本書,我能帶回家看看嗎?”

“如何會嫌棄呢,感謝你了,既然是你送給我的書,你就在扉頁上簽個名吧。”

見麵酬酢了幾句,宋有德笑著先容道:“建華算的上作家,他寫的文章幾次在本地的報刊雜誌上頒發,他寫的小說不但在雜誌上連載,還出版成書了。建華,你把你寫的稿子給你的餘叔叔看看。”

看了李建華寫的字,餘少哲開口讚道:“這字寫得標緻!”

“哈哈!”餘少哲大笑了起來,“風趣風趣,你是一個風趣的人,你寫的小說也很風趣,想要在《明報》上連載,並不是甚麼難事,歸去後,我和報社總編籌議一下,爭奪給你一個較高的稿酬標準。”

對方得知宋有德的兩個孫子和一個孫媳婦來香港了,欣然承諾了宋有德的聘請。

宋有德坐在副駕駛座上,李建軍坐在後座中間,李建華和張英秀二人坐在李建軍身邊,一左一右。

後代的高建軍獲得儲物戒指之前,他就去香港玩過兩次,等發財了以後,不但常常去香港購物和玩耍,他還破鈔一億多港元買了一套初級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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