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錯案即錯:遲到的正義非正義(19)[第1頁/共5頁]
檀卷是手寫體掃描的,很多不清楚,杜蘅看的很累,眼睛又花又疼。杜蘅一邊看,一邊用條記本手寫下存疑的處所,以及部分的發明。
“證人,請你沉著。你隻需求答覆題目,不要增加主觀猜想,不要妄自加鑒定。”法官道。
而這竟然是假的。
林曉娜死了,死於他殺,強姦後殺人;但是,該案留下來的證據,不能夠證明誰是凶手。
“張元上個月因為車禍歸天,不成能了。”法官道。
辦公桌上,辦公用品以外是咖啡,眼藥水。一早晨,她已經喝掉了兩大杯咖啡。
羅蘇和道。
羅蘇和當年曾經篤定的說,看到了市一紙業工服的人,這是當年定案的證據之一,但是,在時候上是有偏差的。他供應的時候是八點半,阿誰時候,鐘誌強方纔進入紡織廠大門,不成能作案,以後他的供詞又改成時候不是很肯定。這是個很大的疑點,會否當年有其彆人穿市一紙業的衣服作案:
半月後,市高院作出了《鐘誌強用心殺人罪一案再審刑事訊斷書》,訊斷書中,采納了杜蘅關於鐘誌強案的很多觀點。
“這都疇昔這麼多年了,你們一向在問幾分鐘的事兒,我真的不記得了。但是,我看到就是鐘誌強……阿誰背影,阿誰衣服,就是他……”
“羅蘇和,你在小樹林看到鐘誌強是甚麼時候?你要說的詳細一些。”
以後,冇有人發問,羅蘇和報告了他曾經暗戀過林曉娜,林曉娜是多麼仁慈斑斕優良的人,而鐘誌強一個淺顯工人,配不上林曉娜等等……這也是之前的證言裡冇有的內容。
最後,市高院訊斷以下:
在陳翔與杜蘅的共同儘力下,市查察院將案件提交最高檢,最高檢提出再審抗訴,北京市高院構造再審。
杜蘅以申述代理狀師的身份提交新的線索,並要求法院傳喚證人。
杜蘅第一時候將案件再審的動靜奉告了趙芬等人,趙芬電話裡已經是嚎啕大哭。
“他跟我提及過,說林曉娜被她男朋友殺了,說林曉娜不識好民氣,本身對她那麼好,她都不打動,成果,愛的人還是變態要了她的命……他跟我提及林曉娜,說林曉娜真標緻,陽光活潑又風雅,是他見過的最好的女人,他一向挺悲傷的……顛末端這事兒,張元就安寧下來,娶妻生子,餬口就安穩的過了,也不再當地痞了……”
羅蘇和果斷的以為是鐘誌強殺了林曉娜。在曉得啟動再審法度的時候,他就很氣憤:
無罪訊斷,當庭開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