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增補版)》全7冊

第十八章 致命的正義[第1頁/共17頁]

以是結論是:嚴世蕃是被冤殺的。

畢竟是多年的老朋友了,說句寒傖話,就算是條狗,養二十多年也有豪情了,何況嚴嵩長得比狗精力很多。以是在擯除了嚴嵩以後,嘉靖便感到了一種孤傲,很快,這類孤傲就演變成了憐憫,因而他命令:

本來當次輔的時候低調做人,現在大權在握,也不落井下石。徐階的行動使嚴氏父子產生瞭如許一個感受:徐首輔是一個刻薄人。特彆是嚴世蕃,他當逃兵跑返來是儘人皆知的事情,要想整治他,把柄是現成的,徐階對此卻毫無行動。以是這位自大天下第一聰明的人也由衷地感慨了一句:

嘉靖四十四年(1565)三月辛酉,嚴世蕃和羅龍文被驗明正身,押赴法場,履行斬決。

因而在飽受屈辱卻冇法宣泄的環境下,郭諫臣將本身的委曲與氣憤寫成手劄,寄給了林潤。

總而言之,這二位仁兄並非犯人,反倒像是前來觀察的帶領。

目睹這一異景的徐階再次震驚了。兩個朝廷欽犯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如此放肆,而朝廷百官卻視若無睹,無一例外埠保持了沉默。大理寺不管,刑部不管,都察院也不管。

除了一個例外。

嚴嵩表示,因為家裡的仆人多,以是但願能夠留點錢給本身,做斥逐費發放。

這就是鄢懋卿麵對的大抵環境,看上去確切很難辦,但究竟成果奉告我們,他做到了:

最後,他還占有地盤修屋子,而按照現場勘察,這是一塊有王氣的地盤,嚴世蕃狗膽包天,竟然在上麵蓋樓,實在是罪大惡極(這條罪名當年胡惟庸也捱過)。

十幾年的用心修煉,十幾年的忍耐,在氣憤與仇恨、狡計與公道中掙紮求生的徐階贏了。從奸黨滿朝到一網打儘,他仰仗本身的毅力和聰明,逐步扳回了優勢,並將其引向了這個最後的結局。統統的統統都如同預先排練普通,一一兌現。

自嘉靖初年獲咎張璁被貶時起,三十多年來,徐階從一個剛正不平、直言上諫的憤青,變成了油滑處世、工於心計的政治家,但在他的本性特性中,有一點卻從未變過——有仇必報。

惡貫至此,終究充斥。

起首,他非常清楚嘉靖的習性,曉得他打死也不認錯,以是他明白哪些能說,哪些不能說。

嘉靖之以是擯除嚴嵩,是因為神仙不喜好他,而不是藍道行。以是隻要證明那天在沙盤上寫字的人不是神仙,題目就都處理了。如果趁便能把徐階拉上,申明他與此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那他就是欺君之罪,必死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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