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讓我當主角

(1):太監作者[第1頁/共3頁]

何如本身就算這麼儘力,還是冇有鳥用,寫小說這個東西,公然要看天賦的!

實在我有一個超才氣,這個超才氣來源於一隻鋼筆,這隻鋼筆相傳是我爺爺的爺爺的爺爺的爺爺,歸正就是不曉得阿誰爺爺留下的寶貝,當我得知我家竟然另有如許的寶貝,就直接跑去滴血認主,果不其然,我獲得了超才氣。

首要的事情必然要說三遍,不然我難以宣泄這股怨氣。

明天《無敵的平常》,本來還籌辦持續水個幾十萬字,乃至都冇有希冀上架,籌辦免費給他們更新個幾十萬字看,畢竟本身實在是太閒了,寫小說並不是為了錢,而是好玩。

童超凡翻開牛奶:“不要,記得不要放蔥啊,放了我就不吃了啊!”

想我寫小說,每天早上八點起床,碼字到十二點,然後吃完飯去睡午覺,接著醒了就持續碼字到早晨,中間寫著寫著偶然候就卡文,或者感覺前後劇情不流利,一番點竄下來,總會華侈幾十萬字的章節。

無法,實際太悲劇,保藏不過一千五,書評不過兩百人,真正看著本書的人估計不過五百,而這群讀者最喜好的大抵就是吐槽本身了,各種吐槽,每次看完以後,想死的表情都有了。

童超凡看向骰子,姓搖骰子獲得暗,在丟出骰子獲得名,玄,童超凡摸了一下下巴:“暗玄,這個名字如何充滿著一股中二的氣味?不管了!”

讀者:MoreasX:“越看,越智障,這是啥鬼劇情!”

本身放心當一個鹹魚挺好的,但是讀者是一群奇異的生物,他能讓作者感覺本身並非孤傲一人在創作,但是也能扼殺作者的創作設法,就像本身,寫著,寫著,總喜好去看看批評,而看完了批評,就有一種像是打了一天的《豪傑聯盟》獲得了十二連跪的驚人戰績一樣,吐血的表情都有了!

(本書,又讀者決定,讀者們,快去發批評,模版以下。)

讀者:在末日XX:“算了,不看了,換配角了!”

冇錯,固然我很有錢,本身開了一家網吧,家裡做著打扮買賣,衣食無憂,房車都有,但是作為一個閒著蛋疼的人,我另有彆的一個職業,鹹魚作者。

讀者:風華逝水XX:“漸漸的都是毒點!”

以是說,家裡有老物件的快去嚐嚐,每一個老物件第一滴血,千萬不要看不起,萬一崛起了了?

明天看著這些書評,一怒之下,又寺人了一本小說,真的是太愉悅了,公然挖坑不填,小說寺人,會上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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