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6、潛殺[第2頁/共2頁]
他微哈腰悄悄的的從台階上衝上2樓,黑暗入耳見一個腳步聲,在三樓的左邊滑過。他曉得那是三樓的兩個寢室的一間,便躬身趴下來,左手從口袋裡取出打火機,朝三樓右邊丟疇昔,火機掉在地毯上收回輕微的碰撞聲,他身材毫不斷留的衝上三樓,在樓梯口停下來後,身材緊貼著牆壁。
當孟錚的手伸在門鈴上剛想摁下去的時候,俄然一種毛骨悚然的感受由毛孔湧上:
他閉著眼睛,在黑暗中無聲的向左火線挪動了整整十步,繞過了沙發跟金魚缸,再展開眼睛。此時,眼睛已經適應了室內的光芒。他再無聲無息的進到仆人房,搜尋廁所:安然。
他犯了一個大錯。
殺人罷了,風俗了就跟殺貓殺狗殺雞鴨冇甚麼辨彆的。
一隻要力的手抓從左邊抓住了他持刀的右手。
室內冇有燈光,窗簾放了下來。
一刹時,骨髓裡的去甲腎上腺素敏捷由經******-N-甲基轉移酶的感化,直衝腦門,擴大到滿身。
這是唐文的家,能、或者說敢進到他家並且讓裡邊冇有一點聲音的傢夥會是甚麼人呢?孟錚向來就冇思疑過唐文的才氣,也就是他的專業才氣:殺人,以暗害當作一種藝術的殺手。他的仇敵?還是同業?想要他的命的人,應當很多,但能做敵手的,孟錚用一隻手的加減法都能算得出來。
當然,這棟彆墅的戶主名叫文廣元,不叫唐文。
他深吸一口氣,俯身從腿上的左腳活動鞋的內側拔出一把M1918塹壕匕首,手指套進指套,這是下車的時候從坐位下的暗格拿的。然後悄悄推了排闥:冇反鎖。他一閃身進到門內,右手反持匕首,前翻滾到左手邊的客堂沙發趴下,然後暗自光榮:之前來的幾次,他早就將客堂裡的佈局記在內心,黑暗中不至於手忙腳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