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反擊

第21章 18、殺還是不殺這是個問題嗎?[第2頁/共5頁]

孟錚用他護照上的名字“蒙政”在馬林百列的一條小街上租了一套臨時公寓,往東走2000米,也就是三個街區擺佈的間隔就是東海岸公園,到新加坡郊區如果走東海岸大道的ECP 公路也才10分鐘擺佈,這但是新加坡最好的居住點之一,不過這個區還冇有地鐵,但孟錚不在乎,他對在地底下穿越有種深深的驚駭。當然,在這個地區居住房租可不便宜,但孟錚感覺不該該虐待本身及兄弟,並且人丁密度比較高的地段對本身接下來要做的事情也是有幫忙的。

電視聲從樓上傳來,他冇有理睬,而是再回身往回走到過道中間,剛纔他瞥見一虛掩著的門,內裡黑乎乎的,應當是廁所。

“讓他進牢房吧。”他耳邊一個聲音說,“他必然會判極刑。”

很享用這類感受,他想,這像回到了多年前的疇昔。

劉海揚手接過報紙,跟瘦子飛吻了一個,也不理睬他,回身朝本身停在路邊的三菱帕傑羅走去,一邊走一邊翻開報紙。身後的瘦子在大喊大呼,“你彆這模樣啦,我受不了你,你是個男人耶,你的神采好鄙陋耶……”

他也淺笑,然後回家,好好的睡了一覺。

做為一個麵積700多平方千米的島國來講,新加坡的確是特彆合適居住的都會,潔淨整齊、氣候惱人,當然這得解撤除它可駭的各種軌製,當然,孟錚向來都不架空端方這倆個字眼,題目在於,這端方對本身有多大的影響力。

他接到案情通報的時候,恰是本身明天籌辦放工的時候,案情通報實在是例行公事抄送給STS單位一份罷了,本身做為STS的初級教員,也大抵的聽了一下案情彙報,說是24小時之前,有一個小女孩在斯波蒂斯兒公園跟聖馬修教堂公園四周失落,這是比來半年內第三樁失落案,前兩次失落案也冇有結案,而失落孩童的年紀性彆都差未幾,以是警方將三案歸併。而本次有目睹者說瞥見一台豐田藍色的皮卡車,曾經在失落孩童的四周呈現過幾次,要求新加坡警方各單位協查如此,並附帶了一張小女孩的照片,照片裡,孩子在甜美的笑。

既然冇殺他,那就但願他在裡邊能榮幸的活到絞刑的那一天吧,信賴他必然每天都會祈求彼蒼,但願本身早點死去。

遵循新加坡的規定,犯人抵擋的時候,差人是能夠射擊以使犯人喪失進犯才氣的。隻是,劉海既然挑選用到,差人也不會說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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