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全書前傳:張翰主演十宗罪原著

第十一章 采生折割[第1頁/共5頁]

大抵過了十幾年,那渣滓箱早就不在,人們已經淡忘了這件事。在華城繁華的火車站呈現了一個老年乞丐和一個少年乞丐。少年乞丐的脖子上長著個大瘤子,瘤子很像一個頭,五官模糊可見。

那孩子站在那邊,兩手攥著拳頭,收回一聲聲低吼。

“我哪兒也不去。”父親將一根棍子拿在手裡,棍子足有手臂那麼粗,他“哢嚓”一聲在膝蓋大將棍子掰成兩截,“我能夠揍爛你的臉,”他扔了棍子持續說,“白手也行。”

“冇死,”三文錢探了探那父親的鼻息說,“他昏疇昔了。”

“他死了?”乞丐擔憂地問道。

舊時也指殘害性命,折割肢體,采其耳目臟腑之類,用來合藥,以欺病人達到騙錢的目標。

另一個說:“客歲我們那邊,街上見過一個怪人,他的腳已經腫得不成樣了,水腫得腳都成透明的了,估計是普通腳的四倍,更奇特的是他的屁股長在前麵,他打著滾要錢,好多人圍著看。”

“狂犬病。”一個走南闖北見多識廣的司機說,但是很快又被彆人否定了,因為狂犬病怕光怕風怕水,還咬人。

“我不曉得。”父親答覆。

“他死了。”

1983年4月26日,華城黃博區群眾病院婦產科中間的渣滓箱裡不知被誰扔了個怪胎。胎兒有兩個頭,一個頭大,一個頭小。

“他也咬人,”父親解釋道,“不是狂犬病,大病院都去了,誰也看不好。這是癔症,鬼附身,病發時愛吸血。”

“唉,天夠冷的,大怪,請你喝酒,去不去?”三文錢問他。

自從殭屍娃娃來到華城火車站以後,寒少爺乞討到的錢越來越少。寒少爺冇少捱打,打他的是一個老頭,那老頭把他從渣滓箱裡撿到,養大,本來希冀著能操縱這個畸形的孩子發筆小財,這統統都被殭屍娃娃打亂了,觀眾全跑了,來自天國的小孩克服了雙頭妖蛇。

這不是簡樸的乞討,而是一種演出,四周擁堵騷動的觀眾並不鄙吝,這也是老百姓所能享遭到的文娛之一。人們給阿誰吸血的孩子起了個外號,叫作殭屍娃娃。殭屍娃娃的父親在鐵柵欄處用塑料布、幾根細竹竿搭建了一個簡易的居處,一個遮擋風雨的巢。當時都會辦理綜合法律局還未建立,也就是說市容整齊還未建立在餬口權力之上。如果在1996年有人去過華城火車站,就會在四周違章修建的窩棚中看到一個佝僂的孩子,一個母親能夠會說這孩子6歲擺佈,究竟上他已經10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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