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

第78章 (1)[第1頁/共5頁]

騎都尉平當使領河堤,奏:“九河今皆竗滅。按經義,治水有決河深川而無堤防梗阻之文。河從魏郡以東北多溢決,水跡難以清楚,四海之眾不成誣。宜博求能浚川疏河者。”上從之。

綏和二年甲寅,公元前七年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

荀悅論曰:放非不愛上,忠不存焉。故愛而不忠,仁之賊也!

漢紀二十五(起閼逢攝提格,儘旃蒙單閼,凡二年)

己卯,葬教整天子於延陵。

是日,孔光於大行前拜受丞相、博山侯印綬。

蒲月,丙戌,立皇後傅氏,傅太後從弟晏之子也。

臣光曰:晏嬰有言:“天命不慆,不二其命。”禍福之至,安可移乎!昔楚昭王、宋景公不忍移災於卿佐,曰:“移腹心之疾,寘諸股肱,何益也!”藉其災可移,仁君猶不肯為,況不成乎!使方進罪不至死而誅之,以當大變,是誣天也;方進有罪當刑,隱其誅而厚其葬,是誣人也;孝成欲誣天、人而卒無所益,可謂不知命矣。

臣聞月者,眾陰之長,妃後、大臣、諸侯之象也。間者月數為變,此為母後與政亂朝,陰陽俱傷,兩不相便;外臣不知朝事,竊信天文,即如此,近臣已不敷杖矣。唯陛下親求賢士,無強所惡,以崇社稷,尊強本朝!

有詔問丞相、大司空:“定陶共王太後宜當何居?”丞相孔光素聞傅太後為人剛暴,善於機謀,自帝在繈褓,而養長教道至於成人,帝之立又有力;光心恐傅太後與政事,不欲與帝朝夕附近,即議覺得:“定陶太後宜改築宮。”大司空何武曰:“可居北宮。”上從武言。北宮有紫房複道通未央宮,傅太結果從複道朝夕至帝所,求欲稱尊號,貴寵其支屬,使上不得由直道行。高昌侯董宏希指,上書言:“秦莊襄王母本夏氏,而為華陽夫人所子,及即位後,俱稱太後。宜立定陶共王後為帝太後。”事下有司,大司馬王莽,左將軍、關內侯、領尚書事師丹劾奏宏:“知皇太後至尊之號,天下一統,而稱引亡秦覺得比方,詿誤聖朝,非所宜言,大不道!”上新立,謙讓,納用莽、丹言,免宏為庶人。傅太後大怒,要上,欲必稱尊號。上乃白太皇太後,令下詔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三月,上行幸河東,祠後土。

“臣聞隧道柔靜,陰之常義也。間者關東地數震,宜務崇陽抑陰以救其咎,固誌建威,閉絕私路,拔進英雋,退不任職,以強本朝!夫本強則精力折衝;本弱則招殃致凶,為邪謀所陵。聞往者淮南王作謀之時,其所難者獨占汲黯,覺得公孫弘等不敷言也。弘,漢之名相,於今亡比,而尚見輕,何況亡弘之屬乎!故曰朝廷亡人,則為賊亂所輕,其道天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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