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

第40章 (1)[第2頁/共6頁]

元光六年壬子,公元前一二九年冬,初算商車。

地動。赦天下。

禦史大夫安國行丞相事,引,墮車,蹇。蒲月,丁巳,以平棘侯薛澤為丞相,安國病免。

元光三年己酉,公元前一三二年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夏,蒲月,丙子,複決濮陽瓠子,注钜野,通淮、泗,泛郡十六。天子使汲黯、鄭當時發卒十萬塞之,輒複壞。是時,田蚡奉邑食鄃,鄃居河北,河決而南,則鄃無水患,邑收多。蚡言於上曰:“江、河之決皆天事,未易以人力強塞,塞之一定應天。”而望氣用數者亦覺得然。因而天子久之不複事塞也。

元光四年庚戌,公元前一三一年冬,十仲春終,論殺魏其於渭城。春,三月,乙卯,武安侯蚡亦薨。及淮南王安敗,上聞蚡受安金,有不順語,曰:“使武安侯在者,族矣!”

女巫楚服等教陳皇後祠祭厭勝,挾婦人媚道;事覺,上使禦史張湯窮治之。湯深竟黨與,相連及誅者三百餘人,楚服梟首於市。乙巳,賜皇後冊,收其璽綬,罷退,居長門宮。竇太主慚懼,稽顙謝上。上曰:“皇後所為不軌於大義,不得不廢。主當通道以自慰,勿受妄言以生嫌懼。後雖廢,供奉如法,長門無異上宮也。”初,上嘗置酒竇太主家,主意所幸賣珠兒董偃,上賜之衣冠,尊而不名,稱為“仆人翁”,使之侍飲;由是董君貴寵,天下莫不聞。常從遊戲北宮,馳逐平悲觀雞、鞠之會,角狗、馬之足,上大歡樂之。上為竇太主置酒宣室,使謁者引內董君。是時,中郎東方朔陛戟殿下,辟戟而前曰:“董偃有斬罪三,安得入乎!”上曰:“何謂也?”朔曰:“偃以人臣私侍公主,其罪一也。敗男女之化,而亂婚姻之禮,傷王製,其罪二也。陛下富於春秋,方積思於《六經》,偃不遵經勸學,反以靡麗為右,豪侈為務,儘狗馬之樂,極耳目之慾,是乃國度之大賊,人主之大蜮,其罪三也。”上沉默不該,很久曰:“吾業已設飲,後而自改。”朔曰:“不成。夫宣室者,先帝之正處也,不法度之政不得入焉。故淫亂之漸,其變成篡。是以豎貂為淫而易牙作患,慶父死而魯國全。”上曰:“善!”有詔止,更置酒北宮,引董君從東司馬門入;賜朔黃金三十斤。董君之寵由是日衰。是後,公主、朱紫多逾禮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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