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

第36章 (2)[第2頁/共4頁]

梁王恐,使鄒陽入長安,見皇後兄王信說曰:“長君弟得幸於上,後宮莫及;而長君行跡多不循事理者。今袁盎事即究竟,梁王伏法,太後無所發怒,切齒側目於貴臣,竊為足下憂之。”長君曰:“為之何如?”陽曰:“長君誠能精為上言之,得毋竟梁事;長君必固自結於太後,太後厚德長君入於骨髓,而長君之弟幸於兩宮,金城之固也。昔者舜之弟象,日以殺舜為事,及舜立為天子,封之於有卑。夫仁人之於兄弟,無藏怒,無夙怨,厚敬愛罷了。是今後代稱之。以是說天子,徼倖梁事不奏。”長君曰:“諾。”乘間入言之。帝怒稍解。

梁王由此怨袁盎及議臣,乃與羊勝、公孫詭謀,陰令人刺殺袁盎及他議臣十餘人。賊未得也,因而天子意梁;逐賊,果梁所為。上遣田叔、呂委主往按梁事,捕公孫詭、羊勝;詭、勝匿王後宮,使者十餘輩至梁,責二千石急。梁相軒丘豹及內史韓安國以下舉國大索,月餘弗得。安國聞詭、勝匿王所,乃入見王而泣曰:“主辱者臣死。大王無良臣,故紛繁至此。今勝、詭不得,請辭,賜死!”王曰:“何至此!”安國泣數行下,曰:“大王自度於天子,孰與臨江王親?”王曰:“弗如也。”安國曰:“臨江王鱣長太子,以一言過,廢王臨江;用宮垣事,卒他殺中尉府。何者?治天下終不消私亂公。今大王列在諸侯,訹邪臣浮說,犯上禁,橈明法。天子以太後故,不忍致法於大王;太後日夜涕零,幸大王自改,大王終不覺寤。有如太後宮車即晏駕,大王尚誰攀乎?”語未卒,王泣數行而下,謝安國曰:“吾今出勝、詭。”王乃令勝、詭皆他殺,出之。上由此怨望梁王。

初,上為太子,薄太後以薄氏女為妃;及即位,為皇後,無寵。秋,玄月,皇後薄氏廢。

中元年壬辰,公元前一四九年夏,四月,乙巳,赦天下。

四年戊子,公元前一五三年春,複置關,用傳出入。

三月,臨江王榮坐侵太宗廟壖垣為宮,征詣中尉府對簿。臨江王欲得詞訟,為書謝上,而中尉郅都禁吏不予;魏其侯令人間與臨江王。臨江王既為書謝上,因他殺。竇太後聞之,怒,後竟以危法中都而殺之。

帝以齊首善,以迫劫有謀,非其罪也,召立齊孝王太子壽,是為懿王。

仲春,丞相陶青免。乙巳,太尉周亞夫為丞相。罷太尉官。

初,梁孝王乃嫡親有功,得賜天子旗號。從千乘萬騎,出蹕入警。王寵任羊勝、公孫詭,以詭為中尉。勝、詭多奇邪計,欲使王求為漢嗣。栗太子之廢也,太後意欲以梁王為嗣,嘗因置酒謂帝曰:“安車台端,用梁王為寄。”帝跪席舉身曰:“諾。”罷酒,帝以訪諸大臣,大臣袁盎等曰:“不成。昔宋宣公不立子而立弟,以生禍亂,五世不斷。小不忍,害大義,故《春秋》大居正。”由是太後議格,遂不複言。王又嘗上書;“願賜容車之地,徑至長樂宮,自梁國士眾築作甬道朝太後。”袁盎等皆建覺得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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