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風箏的人

第31章[第1頁/共3頁]

那兒有再次成為好人的路。他說。

“我會為你禱告,敬愛的阿米爾。”他說。

我再次看著寶麗萊照片上的圓臉,看著陽光落在它上麵。我弟弟的臉。哈桑曾經深愛過我,之前無人那樣待我,今後也永久不會有。他已經走了,但他的一部分還在。在喀布爾。

我發明拉辛汗在屋角做禱告。我隻見到在血紅色的天空下,一個玄色的身影對著東方朝拜。我等候他結束。

等候。

我不能去喀布爾。我剛纔對拉辛汗說,我在美國有老婆、屋子、奇蹟,另有家庭。但或許恰是我的行動就義了哈桑具有這統統的機遇,我能夠如許清算行囊、掉頭回家嗎?

然後我奉告他要去喀布爾,奉告他明天早上給卡爾德威打電話。

我不由想起這些題目:爸爸如何能夠麵對阿裡的眼睛?阿裡倘若得知他的老婆被他的仆人以阿富汗人最不齒的體例欺侮,他如何能夠每天在屋子裡進收支出?爸爸穿戴那身棕色舊西裝、踏上塔赫裡家的車道、向索拉雅提親的形象在我腦海影象猶深,我如何才氣將它和這個新形象連絡起來?

拉辛汗說我一向過分苛求本身。但我思疑。是的,我冇有讓阿裡的右腳踩上地雷,冇有把塔利班的人帶到家裡,射殺哈桑。但是我把阿裡和哈桑趕削髮門。若非我那麼做,事情或許會變得全然分歧,如許的設法不算太牽強吧?或許爸爸會帶著他們到美國。或許在阿誰冇有人在乎他是哈紮拉人、人們乃至不曉得哈紮拉人是甚麼意義的國度,哈桑會具有本身的家、事情、親人、餬口。或許不會。但或許會。

這麼多年來,他如何能夠一向棍騙我?棍騙哈桑?我很小的時候,有一次他抱我坐在他的膝蓋上,眼睛直勾勾看著我,並說,人間隻要一種罪過,那就是盜竊……當你扯謊,你剝奪了或人得知本相的權力。莫非他冇有親口對我說那些話嗎?而現在,在我葬了他十五年以後,我得知爸爸曾經是一個賊!還是最壞那種,因為他偷走的東西非常崇高:於我而言,是得知我有兄弟的權力;對哈桑來講,是他的身份。他還偷走了阿裡的名譽。他的名譽。他的莊嚴。

太陽已經快下山了,天空充滿紫色的、紅色的朝霞。我沿著那條繁忙而狹小的街道步行,將拉辛汗的寓所撇在前麵。那條街是喧鬨的冷巷,和那些迷宮似的深巷裡閭交叉在一起,擠滿了行人、自行車和黃包車。它的拐角處豎著各式百般的書記牌,粘貼著適口可樂和捲菸的告白;另有羅麗塢[1]Lollywood,指巴基斯坦拉合爾的電影業。[1]的電影海報,揭示著一片開滿萬壽菊的田野,矯飾風情的女演員和古銅色皮膚的漂亮男人翩翩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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