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殺雞儆猴[第1頁/共2頁]
統統體味這事件的人,都有一種說不出的感受,這統統,也太巧了吧?
安梓佑的目標也不是把柳紅梅送進監獄,隻是想藉此撤銷老安逼婚的動機,同時也為本身的孩子討個公道。
等柳紅梅宣泄完了,護理才謹慎翼翼地過來清理園地,把她摔壞的手機撿起來,放在她床頭:“蜜斯,手機看來不能用了。”
柳紅梅瞄了護理一眼,手一伸:“拿來。”
真是的,安梓佑有這麼短長麼?
持續打了好幾個電話,一個個都清一色地回本身冇空。
厥後就有動靜從內裡傳出來,阿三抱病,雙腿不能站立,估計出來後就要坐輪椅了。
還不是被小胖的結局嚇得?
唐依彤抓著安梓佑:“不要,我不要你出事,我隻要能和你平安然安地餬口就好。”
隻是遺憾的是,小胖和阿三並冇有被認定用心殺人,因為中國法律對未出世的孩子,還冇界定為法律意義上的“人”。
要不是本身現在行動不便,誰怕誰啊?他的孩子不還是冇保住?
這所謂的幾個朋友,自從曉得了小胖在內裡的環境,一個個嚇得再也不敢自作聰明地做智囊了,恐怕一不謹慎衝犯了安梓佑,連如何死的都不曉得。
“不會出事的,我的智商不會和他們一樣低。再說,不殺雞儆猴,今後蠢蠢欲動的會更多。”安梓佑說。
公然,開庭的時候,柳紅梅的朋友小胖做了替罪羊,她承認了統統的事,在法庭上自我陳述,說她見老友柳紅梅受傷了,氣不過,就想幫著朋友出氣,自作主張,就拿著柳紅梅的手機與阿三談天,雇傭阿三,讓其尾隨唐依彤,乘機行事,事成後,給他三百萬酬謝。
不過還在法院裡,安梓佑就摟著唐依彤,對她包管:“冇事,我必然會幫你和孩子討回公道的,他們也要為本身的行動賣力。”
安梓佑的答覆仍然是四個字:“殺雞儆猴。”
隻就他們對唐依彤的人身毀傷,判了用心傷害罪。
唐依彤時候問安梓佑:“是不是有點過了?”
這實在太便宜他們了。
漸漸就有了一種傳聞:有的人是不能碰的。
切,都冇甚麼端莊事情的,如何會冇空?
當陳書瑤把江湖上如許的傳聞講給唐依彤聽得時候,唐依彤曉得,這是或人在幫本身討回的公道。
他們天活力場大,如果一不謹慎衝犯了,那麼被反噬的結果就會很嚴峻,就如阿三和小胖的結局,都是衝犯了不該衝犯的人。
傳聞小胖不知何故,眼神渙散,看望的朋友都說她成日裡一向笑著,不再複疇前足智多謀的神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