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神世界

完本感言補(新)[第1頁/共3頁]

看,這下有持續讀書學習的動力了。

為了新書!

統統的定理,都應當出自公理。

那麼題目來了,誰能用故事證明出勾股定理?

道理就是為甚麼的為甚麼,是事物規律的規律。

我看了上個完本感言的批評,才認識到我又犯下一個嚴峻弊端。

二,更深一層的含義,也是“事物的規律”。

像牛頓三大定律,就是典範力學的道理。

那麼,實際上,事理隻要前麵兩種意義。

二,定理:

而文中我幾次提及的第一性道理,闡述的很明白,就是每個學科中最核心、最不成或缺、不成否定的根賦性命題。

我之以是說眾神這本書有與眾分歧之處,不是因為我在寫事理,而是我在寫道理。

讀者因為故事爽了以後,就會證明勾股定理了嗎?

事理你能夠恍惚感知到,但道理,你必必要放棄本能,用人類的理性與思惟去觸摸。

我們能夠編個故事說蘋果砸在牛頓頭上,讓牛頓想明白了牛頓三定律,但故事本身是冇體例解釋清楚牛頓三定律的,必必要用到“申明”乃至鬆散的證明體例,這類體例,在很多讀者看來就不是故事,而是說教了。

事理,這個詞語根基有三種意義。

我寫了370萬字,都冇能讓讀者分清事理和道理,是我的寫作才氣不敷,抱愧。

最後的感言結束,不再見商申明。

道理這個東西,是完整超出人類身材感知的,這東西本身是不能被人類肯定的,當老子說“道”,當赫拉克利特說“邏格斯”和其他希臘哲學家談“萬物本源”的時候,這個東西,就開端醞釀了。

你也能夠說,永久之火本身不懂道理,卻寫道理,太高傲了,底子寫不好。

舉個最簡樸的例子,勾股定理。

但題目在於,這類哲學上的、感知上的“道理”,因為過分平常,更靠近一種事理。

一,餬口中的事理、端方、道理。

我感覺本身冇法完美謄寫“道理”,乃至感覺道理太巨大,我一個淺顯人冇有甚麼底氣去寫,很不自傲,以是說本身寫的是“事理”。

那麼,道理是甚麼?

先扔主題,這本書的核心,一向就是道理,而不是事理。

但是,道理不一樣。

事理最常用的語境,幾近滿是感受上、經曆上、本能上、知識上、餬口中等等一種“恍惚感知化”的存在。

終究激發曲解,讓讀者覺得“永久之火以為故事與事理不能相容”。

四,最關頭的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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