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追凶

第二十一章[第1頁/共4頁]

兩天後,曼曼卻在父母的伴隨下來派出所要求撤案,說本身當時喝醉了,呂成安固然有密切行動,但當本身表示反對時,呂成安就罷手了,對本身並冇形成傷害。辦案民警幾次提示曼曼要保護小我的合法權益,可曼曼和她的父母態度很果斷,並且旅店的監控記錄當晚曼曼是在呂成安的攙扶下走進旅店的,並冇有被挾持。旅店房間裡也冇留下甚麼有力證據。鑒於證據不敷,當事人又激烈要求撤案,民警隻能對兩人停止教誨後放人。這件事就如許停歇了。

宋明和大楊通過本地派出所找到了當年的當事人曼曼,開端曼曼對此事杜口不談,厥後在宋明的軟硬兼施下,不得不說出當年的本相。本來呂成安被收押的第二天,他的父母就找到曼曼家,聲淚俱下的祈求諒解,又給了曼曼家三萬塊錢做為封口費,曼曼家經濟前提普通,父母感覺呂成安當時冇有到手,女兒也冇甚麼喪失,就同意了。曼曼說本身酒量挺好,那天在酒吧也冇喝多少,她一向思疑呂成安趁本身不重視在酒裡下藥了,但藥量能夠不大,以是最後關頭她醒了。不過事情已經疇昔這麼長時候了,歸正終究本身也冇甚麼喪失,她也不想再究查了。

宋明上前用力按住呂成安的肩膀,峻厲的說:“你沉著點,有話說話,喊甚麼喊!”呂成安眼神發直,訥訥的嘀咕著:“我冇殺人……我冇殺人……”以後不管宋明如何問他,他都象冇聞聲一樣,隻顧著一邊哭一邊幾次的叨咕著;“我冇殺人……”

審判室裡隻要呂成安低低的抽泣聲,宋明一向冇有說話,陳鋒也停止了記錄,兩小我都目不轉睛的盯著呂成安。呂成安哭了一會兒,俄然抬開端,神態彷彿清楚了些,斷斷續續的說:“我真、真的冇殺她,那天我、我怕她半途醒、醒過來,藥量是、是有點大,但不至於、不至於會藥死人,我走的、時候她還喘氣呢……”

民警把呂成安傳喚到派出所,他對曼曼的控告矢口否定,說兩人是男女朋友乾係,當晚曼曼喝醉了,他對曼曼是有密切的行動,但都屬戀人之間的普通行動。曼曼對此卻不認同,說兩隻不過才熟諳幾天,一口咬定呂成安是強姦得逞。是以,民警隻能臨時先將呂成安收押,等進一步彙集證據後再做決計。

宋明留了半句,審判說白了就是鬥智鬥勇的心機戰,目標是戳穿謊話從而獲得本相。宋明在這方麵還是有一套的,寧致遠安排他和陳鋒一起審呂成安,一方麵是宋明經曆豐富,另一方麵也是給陳鋒一個學習的機遇,好能儘快生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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