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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上古囧事[第1頁/共4頁]

不管是**、野合還是一夜情,愛情自在、連絡隨便當然很人道化,不過副感化也非常可駭:七千年前的女性有一半死於二十幾歲的花季,這恰是因為縱慾帶來的惡果。雖說上古期間還冇有梅毒、皰疹、艾滋一類的可駭病毒呈現,但當時的女孩遍及有身春秋在十五歲擺佈,過早的婚育導致女性發育體係的混亂,未老先衰;過量的*也成為女性的催命符,分娩難產和產後併發症更是讓母嬰難逃鬼門關。

……

人類史上第一部婚姻法就此出世。

每年的春分時節,帶領還會構造大師在風景美好的“歡樂穀”停止昌大的狂歡派對。各個部落的男男女女堆積在一起,吃飽喝足後就脫光衣服,在水潭裡玩耍,趕上相互中意的,就天做被來地做床,男歡女愛,*纏綿。各對情侶雖近在天涯,卻互不相礙,各行其是,歡暢起來還玩**遊戲。

在婚姻家庭餬口中,伉儷兩邊享有劃一的權力,承擔劃一的任務(如扶養後代)。

史乘記錄,燧人氏身後,伏羲繼而為王。

河南淮陽的人祖廟,除了有上麵的服從外,還演出“豔舞”,跳舞之人身子蹭在一起,讓人遐想到伏羲與女媧交尾的親熱畫麵。前麵我們曾說到伏羲和女媧兄妹倆*造人,天然是冇那麼回事。

“我敬愛的子民們,見到你們歡愉地餬口在六合間,我和你們的爸爸非常歡暢,同時,我也感到深深的不安。為甚麼呢?大師看看你們中間,有三分之一都是孩子,他(她)們是你們的後代,也是我的孫子孫女,我愛他(她)們和你們一樣。但是他(她)們卻不曉得本身的爸爸是誰。

蒙古族“阿拉善旗”也有如許的遺俗。白叟們把女人嫁給一種器物,以馬鞍或火鉗為丈夫,算是成人了。過後,女人便能夠和分歧的男人來往,在家接管訪問,生下孩子歸女方。

“上麵我向大師宣讀《婚姻法》:(會場構造者將婚姻法文書分發給參會職員)

在前人看來,巨人們之以是能成為巨人,天然是與眾分歧的,不但長相不凡、才乾出眾,連出世都必須是異乎平常的。

集會美滿結束。

集會由女媧主持。主題是:讓每一個孩子具有本身的爸爸。

可謂是江山易改,賦性難移。到神農期間,絕大部分孩子還是隻曉得有媽媽,不知到另有爸爸(民知其母,不知其父)。厥後,大部分孩子固然曉得了本身的爸爸,卻又同時具有了好多“媽媽”。直到幾千年後的社會主義新中國,一夫一妻製才根基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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