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簡單婚姻[第1頁/共3頁]
早晨,梁曉秀回到家後,她媽媽和她提起了這件事:
“這還得聽你的定見,現在不實施父母包辦婚姻。”母親很開通,她想婚姻大事還是由女兒本身做主好,她不便乾與。
一年前的一天,也就是1969年的春季,梁曉秀家裡來了本村的一個嬸嬸,人稱劉嬸。劉嬸一進她家院便大聲說:“曉秀她媽在家嗎?”
行文至此,我們現在有需求先容一下小說中的女仆人公梁曉秀。她那年才18歲,她和宋福祿搞工具的過程實在很簡樸,現在提及來如同天方夜譚。
“她去同窗家了。有甚麼事,快奉告我。”
梁曉秀憑的是直覺,她對法國一無所知,對她將要嫁的人一點都不體味。這些身分她都不考慮,她的設法很簡樸:到內裡闖蕩總比在家裡窩著強。
“我有一件功德要和你說呢。”劉嬸一臉歡暢地說。
“那我明天來聽動靜。”劉嬸看出曉秀的媽媽動了心,內心很歡暢。
梁曉秀回想舊事,那一早晨都冇閤眼,一向到天亮。
“在家,她嬸嬸,你如何偶然候過來串門了?”梁曉秀的媽媽迎上前去說。
“那你給我說說這小我的環境?”梁曉秀的媽媽對這門婚事很感興趣,她曉得碧水鎮是聞名的僑鄉,凡是家裡在外洋有親戚的人家餬口過的都比那些冇有外洋親戚的人家要好一些。她家在外洋冇有親戚,如果女兒能嫁出去,那麼她家也能在經濟上受益。在阿誰年代人們餬口程度遍及不高,他們梁家的餬口程度在村裡屬於中劣等。
宋福祿是一個孤兒,暮年由外婆扶養成人,16歲的時候跟著他堂叔到香港打零工。厥後他堂叔到了法國,他也跟著去了法國。他堂叔給人當大廚,宋福祿給他堂叔打動手。漸漸地他堂叔有了一點積儲,便在巴黎開了一家中餐館,宋福祿因而給他堂叔當大廚。過了幾年,宋福祿在他堂叔的幫助下,本身也開了一家中餐館,以是就想到立室立業了。
母親說:“這事再問問你爸的定見吧,看你爸說甚麼。”
進到屋裡後,梁曉秀的媽媽給劉嬸倒了一杯茶水,問道:“甚麼功德呀?”
“噢,是如許:宋福祿說他就不返來了,因為他那餐館離不開人;他說隻要我感覺合適的女人,他就冇定見。”劉嬸那神態就像是宋福祿的母親,她完整能夠替本身的兒子做主似的。
劉嬸因而先容了宋福祿的小我環境。
“那快進屋裡說。”
劉嬸便說,她侄子固然春秋大一些,但人很熱情,特彆能刻苦,很會過日子。梁曉秀如果嫁給宋福祿,她此後平生有享不完的福。本國的人為高,宋福祿一人掙的錢比他們全村人掙的錢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