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宰大明

第四十四章 重審文書[第2頁/共4頁]

“李知縣,你是湖口縣的父母官,你感覺此事該如何措置?”楊德民對李雲天的話深覺得然,皺著眉頭問道。

監察禦史的品級並不高,與李雲天一樣都是正七品,恰是兩榜進士進入宦海後的品級。

禦史既是言官,遵循大明不成文的規定,與非翰林不封大學士一樣,隻要言官今後才氣升任各部院和督撫大吏,其他官員則冇有這個資格。

“讓你兄弟下次長點眼色,再肇事的話可就冇這麼輕易出來了!”顧悠也不避著李雲天,拿過信封後微微翻開掃了一眼,內裡是兩張一百兩的銀票,因而順手把信封塞進懷裡,向那名國字臉男人說道。

像劉波如許剛強的人不要說楊德民了,宦海上的官員都感到頭疼,如果他有冤案證據的話必定去巡按禦史那邊上告。

因為巡按禦史賣力一省的監察大權,故而在官方被百姓們稱為“八府巡按”,意寓其權力極大。

“大人,下官傳聞他彷彿有甚麼新的證據,足以使得案情翻轉過來。”李雲天把劉波的案子簡樸報告了一遍,沉聲說道,“隻不過他彷彿信不過下官,不肯奉告下官阿誰新證據為何物。”

而天子之以是要用兩榜進士來擔負監察禦史,就是看重他們尚未進入宦途,身上有一股初生牛犢不怕虎的乾勁,以此來巡按處所。

就在插手完了張有德小孫子百日宴的第二天,李雲天去了九江城拜訪知府楊德民。

李雲天已經開端向張有德動手,他決定從一件案子開端來擊垮張有德和張家,這個案子就是劉波一向想要上告的冤案。

如果劉波有確實的證據跑去巡按衙門去鳴冤,那麼一旦被巡按禦史查實,審理此案的九江知府楊德民必將遭到連累。

“顧經承,我兄弟年青不懂事,請經承高抬貴手,放他一馬。”來人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國字臉男人,穿著光鮮,滿臉陪笑地來到顧悠麵前,把一個信封放在了桌上。

而巡按禦史每到一地,起首要做的就是打量大牢裡的罪囚,清理之前的罪檀卷宗,也恰是那些有冤要伸的百姓鳴冤的最好機會。

可這件案子當年由楊德民審理結案,李雲天作為一個部屬要想他顛覆之前的訊斷可不是一件輕易的事情,楊德民堂堂一個知府大人,豈會自抽耳光,承認本身辦錯結案子。

像這類藉機訛詐財帛的事情對於衙門刑房的胥吏來講是家常便飯,他們手裡握著拿人下獄的大權,隨便找個由頭就能把人投到大牢裡,從中大肆撈取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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