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宰大明

第二十七章 一場交易[第2頁/共4頁]

對於那些常常給人寫狀子上告的訟師,官府凡是都會以“興訟”為由停止懲罰,李雲天來了湖口縣才半年多的時候,楊雲貴就接踵給劉波和馮老邁寫了昭雪的狀子,這可比淺顯上告狀子的性子卑劣的多,是以說他“興訟”一點兒也不為過。

陳凝凝固然心中有迷惑,但見李雲天冇有挑明的意義,也隻好把疑問壓在了心底,暗中決定弄清李雲天此番話語的含義。

至於他的那些妻兒李雲天想如何措置就如何措置,歸正隻要他逃了,今後再找女人生養便是。

在她看來李雲天此舉有抨擊之嫌,莫非是在憤怒寫狀子之人給他找了費事?

李雲天微微一笑,衝著她滑頭地眨了眨眼睛,這類事情需求陳凝凝本身揣摩出來,他如果把答案奉告了她,那麼陳凝凝也就冇法從這件事情中受益。

在他看來李雲天此舉不過是想從他那邊撈取好處,世上的人冇有不愛錢的,李雲天又不是賢人,天然也冇法擺脫財帛的****。

陳凝凝這才明白如何回事,微微點頭,柳眉逐步伸展開來,她以為李雲天說的在理。

對於李雲天來講,這兩條路都不是甚麼好挑選,一旦告訴了九江府或者彭澤縣,那麼動靜便能夠泄漏出去,天曉得那些水匪在衙門裡有冇有外線。

“夫人有所不知,此人實在可愛,老爺到任後碰到的兩個昭雪的狀子都出自此人之手。”

一向以來,李雲天都以為吃獨食是大忌,雨露均沾纔是霸道。

至於彭澤縣知縣,能夠在出兵的同時派人去告訴他,過後把在島上俘獲的水匪和戰利品分一半給他,把此事當作兩邊共同剿匪上報,如許兩邊就皆大歡樂,他也不會有甚麼牢騷了。

李雲天盯著王三看了一會兒,緩緩說道,“不過他們極刑可免,活罪難逃,本官會判他們放逐邊陲,不然冇法向那些被你殛斃的冤魂交代!”

“王三,你罪大惡極,本應滿門抄斬,不過本官看在那些孩子尚幼的份上,不忍他們這麼早就掉了腦袋,如果你能戴罪建功,那麼本官就放他們一條活路。”

李雲天早就看出她要問這件事情,笑了笑後解釋道,“按照大明的刑律,若想昭雪必必要有確實證據,可兩次的狀子皆平平無奇,冇有涓滴可取之處,此人既然身為訟師,天然應當曉得仰仗狀子上的內容冇法為那些人昭雪,可他還是寫了,這無疑就是濫頌取利,理應遭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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