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荒野

第六十章 最後的邊疆[第1頁/共4頁]

但是,難堪的事情產生了,這些雲杉樹齡都在三百年以上,樹皮硬如鋼鐵,即便是棕熊的利爪,也隻能在上麵留下幾道淡淡的白印,楚歌扣了幾下,發明竟然扣不動,隻好訕訕的另尋體例。

“吱吱吱!”

“嗖嗖”楚歌像猿猴一樣矯捷,十多米的樹乾,三兩下就爬了上去。他抱著樹乾,對著選中的枝乾猛踹,三兩下就將大腿粗細的樹枝踢斷,樹枝轟然掉落,砸在地上,收回轟然巨響。

察看完四周的環境,楚歌開端拾掇本身,脫下魚皮衣,抓了把雪把身上擦乾,楚歌捧著鬍子最後給他抓的白魚啃了起來,白魚不大,兩分鐘就吃了個乾清乾淨,楚歌把骨頭一扔,魚皮衣一批,頭也不回的走進了樹林。

他拿著石刀,對著杉樹的樹皮砍去,費了老邁力量,終究剝下了兩塊大小合適的樹皮,再從衣服上扯下4條魚皮,把它們綁在腳上。

楚歌站在阿拉斯加的西北海岸上,一陣砭骨的北風吹過,他不由打了個顫抖。

火花四濺,石屑分飛,不一會兒,魚形石頭的邊沿就被打造的非常鋒利,隻是邊沿的線條並不筆挺,凹凸不平,寬窄不一。說石刀也行,叫石鋸也可,不管如何,楚歌終究具有了第一樣東西。

先把剛砍下的木屑彙集起來,填到裂縫裡,然後再找一塊樹皮,用石刀在後背用力刮磨,直到刮下一大團枯燥的樹皮纖維,把這個東西悄悄的壓在裂縫裡木屑的上方,然後便能夠開端傳說中,鑽木取火的過程了。

它叫阿拉斯加。

四下尋摸了一下,楚歌榮幸的找到了他想找的東西,一塊形狀合適的石頭。

它叫阿拉斯加,美國人的“最後的邊陲”。

它雄奇瑰麗,有著天下上最斑斕的冰川,最燦豔的極光,有著天下上最豐富的漁業資本。

他四周看看,來到了一顆雲杉樹旁,曲掌成鷹爪形,對著雲杉的樹皮下了黑手。

楚歌彙集了一大堆枯枝,堆放在一邊,接下來,他籌算利用最原始的鑽木取火的體例來生火,這需求一根粗大的木頭作為底座,冇有現成的,楚歌把目光盯上了杉樹上粗大的枝乾。

棕熊,馴鹿,狐狸,北美灰狼和野牛自在的奔馳在無垠的荒漠上,金雕和白頭海雕在空中遨遊。

楚歌興沖沖的持續向上爬去,眨眼間就來到了鬆鼠的高度,鬆鼠站在樹枝的遠端,想捕獲是不成能的,不過,中國有句老話,叫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恰好用來描述鬆鼠眼下的局麵。

楚歌大喜,趕鬆散了上去,用身材擋住北風,緩緩的向著小火苗吹氣,小火苗搖搖擺晃的,終究引燃了四周的火引子,漸漸的漲大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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