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城

第十一章 使徒[第1頁/共3頁]

香巴拉拔劍,棄劍,一氣嗬成。

小雞杖,實則是馬塞達的神器祭司權杖,因為杖首雕鏤有一隻紅髓石鳳凰,被小嘉紗奸刁地叫做“小雞杖”,為此冇少挨大祭司的罵。

灰袍白領,聖城樞機!這是誰?雷布魯斯,法布尼烏斯,帕共尼烏斯還是英格森?

方安聞言一愣,心想莫不是本身成了他們的累墜,停滯他們飛走了?因而鬆開雙臂,放他們飛。

劍人成形。

身邊女子出聲道:“法布尼烏斯!你竟然把聖源珠帶出來了,安布羅斯不怕老巢被人端了嗎?”

法塔不敢去看大祭司,他曉得她的眼神裡必然寫滿了兩個字:“叛徒!”

階位的顛峰,使徒階,顧名思義,便是能將異能於身外凝集出一具同階戰力的兼顧――號為“使徒”。

“鬨海者”李哪吒,原名李夢聖,水城蓬托斯現任城主。之以是改掉舊名,是因為夢聖是胡想成為聖域之意,表達了她爹李傲物對她的期許,而題目是――李哪吒二十來歲就登臨聖域了!胡想已然實現,天然不必再“夢”。

法塔見狀,計上心來,喊道:“嘉紗,把小雞杖拿來!”喊完,不免又受一陣炙烤之苦。

“放開我!”法塔朝方安喊道。

滅亡能夠刹時治癒焦炙症,但方安卻甘願墮入無窮冗長的焦炙中――不要停!

“咦,這杖子不錯。”一道清靈的女聲在耳畔響起,說罷,聲音的仆人伸手奪過了方安手中的鳳首杖。

方安嚇得倉猝蹲下,單手抓住腳下的杖身,另一手死死抱住小嘉紗,儘力保持住均衡,以免摔下。

方安剛想說“這東西不是我的,你不能拿走!”就見那人鳳首杖丟到了足下,踩住,隨後將他放在了杖的另一邊上,鬆開了手。

法塔見狀,神采寂然,顛末聖光灌體,他的異能運轉非常艱钜,隻得苦笑一聲,七竅流血。

“不準念!”大祭司決然喝道。

“感謝!”方安癡看半晌,纔想起要伸謝。

南邊升起了光,灰濛濛的光,彷彿霧霾天的晴日,令人有些暖和,又有些難過,胸口莫名壓抑著一些不痛快。

小嘉紗眨巴著淚水漣漣的雙目,委曲地噘著嘴儘力結動指模運轉異能,所幸她的氣力過於寒微,聖源珠在她身上投射的光芒幾近細不成見,她竟然還能勉強行動。

那邊使徒之戰隻剩三人,一個使徒兼顧已然被打得煙消雲散。冇過量久,優勢一方慘叫一聲,被敵手撕成兩爿,血肉騰空灑下,津潤一方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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