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兒有間陰靈客棧

第一章:跟我捉鬼去[第1頁/共3頁]

“今晚跟我抓鬼去。”

這家堆棧叫做“三點水堆棧”,至於為甚麼叫這個名字,我也不太清楚,傳聞這名字還是判官他家小舅子取的,他小舅子還是個特彆有文明的人,以是才取了這麼一個特彆有文明的名字,我就不明白了,“三點水堆棧”這名字就如何有文明瞭。

是的,我在兩個月前被車給撞死了,成果到了地府的時候,閻王很不美意義的奉告我說,他們把我的陽壽給算錯了,我不該該死的,我的陽壽是七十八,我應當還能再活五十一年的。

這家堆棧位於江州市明興路北安巷三十九號,這不是一家淺顯的堆棧,因為這家堆棧,不歡迎活人,這是一家陰靈堆棧。

判官奉告我這些,隻是警告我,讓我不要隨便把內裡的“人”給放出去了。

這瘦子爬上來第一句話就是:“走,今晚跟我抓鬼去!”

並且這更悲催的事還在前麵呢,當晚把第一個陰靈帶回堆棧以後,判官又丟給了我另一個任務,他扔給我一個號碼:“這是個QQ群,你混出來當臥底,有個首要的任務要交給你!”

“你在哪?”我四周圍瞅了瞅。

按事理來講,他們應當頓時把我送回陽間了,可悲催的是,我的屍身被火化了,以是就算他們送我歸去,我也回不去了。

非常的回絕!

在大鬨了地府三天以後,閻王說他能夠幫我彆的找一具身材,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借屍還魂,並且作為賠償,他們還能夠給我多加二十年的陽壽,不過好處也不是白給的,我還得幫他們做一件事,那就是我要去他們地府在陽間開的一間堆棧當三年的掌櫃,比及三年期滿,我就是自在身了。

堆棧位置固然偏僻,幸虧內裡統統設施一應俱全,至於歡迎陰靈甚麼的,我在地府裡呆了兩個月,也都見地得差未幾了,對我來講,這也就跟歡迎淺顯客人冇甚麼彆離了,除了整天呆在堆棧裡有點兒無聊以外,彆的倒是還能接管。

判官奉告我說,鬼門關設在堆棧後院的那口井裡,讓我謹慎千萬彆掉井裡去了,另有一點就是堆棧是設有禁製的,凡是進入堆棧的陰靈都會被困在堆棧內裡,想要分開堆棧就隻要一個能夠,那就是要堆棧老闆帶出去才行。

這家堆棧是一所舊宅院改革而成,地點的處所不但偏僻,並且整間堆棧從內裡看起來還破襤褸爛的,是那種正凡人看一眼都絕對不想走出來的處所,接過判官遞給我鑰匙以後,我就成了這間襤褸堆棧的老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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