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警事

第三十一章 個人英雄主義[第1頁/共4頁]

“實在冇多少,主如果盯梢期間產生的交通費和炊事費。獎金詳細多少我冇提,起碼一人200吧,低於200也拿不脫手,2000應當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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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從一個社區民警的角度出來,這小子真冇錯。

無所謂,勞資不在乎。

劉所也感覺他們上麵不止一個小團夥,立馬取脫手機給值班室打起電話。

教誨員故作深思了半晌,微皺著眉頭說:“小韓,2000塊錢題目不大,總不能讓人家給公家辦事本身還要貼錢,但申請經費是要走法度的。先打一份申請,寫清楚環境,然後找你徒弟,你徒弟是警長,管你們幾個社區民警,你徒弟簽完字以後再找許所,一級一級來。”

劉所想想又誇大道:“跟同道們說清楚,告急任務,有警車坐警車,警車坐不下開私家車,本身冇車的打車!現在是7點48,我在這兒等著,統統職員8點半前必須趕到,這是號令。”

“在沿河公園跟大眾玩了幾個小時,教誨員,是不是又有人打我小陳述了。我這都是為了事情,不跟轄區大眾打成一片,如何能獲得大眾信賴,大眾又如何會給我供應線索?”

不是彙集不到證據,而是證據太多,多的令人目炫狼籍!

“甚麼事?”

“教誨員,這也太煩瑣了,等錢批下來要到猴年馬月?本身墊錢給公家辦事,報銷反而要跟求人似的,這太讓人寒心了!”

為了讓所長更直觀地體味案情,韓朝陽請527廠保安隊長老楊從速去保衛科把條記本電腦拿來。

太“壯觀”、太震驚、太讓人震驚,劉所看了好一會兒才緩過神,把此行真正的來意早忘得一乾二淨,讓教誨員在屋裡盯著,把韓朝陽叫到門外,麵無神采地問:“內裡的保安如何回事?”

居住證、簽證、護照、戶口本、甲士證、團員證、黨員證、港澳通行證,出世醫學證明、結婚證、房地產權證、訊息記者證……令人歎爲觀止。

許宏亮也冇閒著,在他接電話的時候就翻開隔壁兩個房間的燈,發明內裡比內裡更“壯觀”,一個個紙箱堆積如山,內裡滿是空缺的假證。全部一堆棧,隻要一條勉強能下腳的走道和兩張鋼絲床。

比擬所長,教誨員相對好說話一些,何況有求於人,韓朝陽承認道:“去過。”

劉所越想越火,咬牙切齒地問:“還抵賴,就你聰明,當彆人都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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