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麻煩是我的職業

第四章[第2頁/共44頁]

一個男人在半個街區外的處所把車停好,穿過人行道,來到劈麵的一家餐廳。斯蒂夫看著他走出來,然後將帽子戴正,沿著牆邊朝那家餐廳走去。

“噢,又是個冇耐煩的男人。乾嗎那麼焦急,我們又不趕時候。”她左手緊緊地攥著裹著黃色紙片的手帕。她用中指在眉毛上撥弄幾下,“你不是在拍電影吧?”

金髮女郎跪在地上,晃晃腦袋,嘔了幾下,抬起暗紅色的指甲抹抹嘴。她試圖站起來,不過腳下一滑,側身倒在地板上,就那樣一下子睡了疇昔。

“斷斷續續也熟諳好幾年了。如果這冇礙到你甚麼事,看在上帝的分兒上,不要在我麵前擺出一副盛氣淩人的架式。我最討厭趾高氣揚的男人。我曾經為他唱歌,不過也冇唱多長時候。不是隻為萊奧帕爾迪一小我唱,但願不要曲解我的意義。”

沃爾特斯悄悄地反覆了一遍:“他們有個mm,不是有個傢夥逃竄了嗎?我們可不想讓那些鄉間的差人或者一心要著名的查察官曉得……”

電話那頭乾巴巴笑了幾聲:“偵察不愧是偵察。看來我要成績你的第一單買賣了。能立馬趕來我家嗎?地點是倫弗魯北街20-412號——這裡冇有南街——跟噴泉街隻隔一個街區。也算是個彆墅區,我家就在最前麵那排。”

斯蒂夫說:“不過,那寢衣不是他本身的。他寢衣上繡著字母,粗體的姓名首字母。並且,他寢衣的材質是緞麵的,不是絲綢。固然他手裡有把槍,切當地說是那女人的槍,不過他不會恰好就射進心臟。差人會查出來的。或許你們冇聽過隆德測試,就是用固體白臘,查出比來誰有冇有開過槍。實在這本該產生在昨晚的,在旅店的815房。是我把這事搞砸了,就因為我把他趕出了旅店,811房的黑髮女孩纔沒有到手。布希,都是因為我,對不對?”

斯蒂夫站起家,看著她睡袍上麵時隱時現的綠色摩洛哥皮革拖鞋。等她走到跟前,斯蒂夫抬起眼,看著她的臉,麵無神采地說了聲“你好”。

大塊頭敏捷地從屁股前麵取出一把槍,那伎倆可謂完美。彷彿一眨眼工夫,那把槍就從他手上長了出來,並且死死地長在他的手上。

紅髮女人咯咯笑了幾聲:“可樂加苦艾酒。這就是我最喜好好萊塢的一點,在這裡,甚麼希奇古怪的事兒都能碰到。”

“能夠聽起來有些下賤。”他說,“不過,我必須得弄個清楚。這也是道理當中,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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