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有理的趙豹[第1頁/共4頁]
冇有任何一個官員或者機構會心甘甘心的放棄本身的權力,因為官這個字本就是權力的代名詞。
在如許的環境下,趙丹想要削趙豹的權,就必然要找一些來由,就得給趙豹挖一個坑讓趙豹跳出來,然後才氣夠名正言順的削權。
但其他大臣們心中是畏敬了,平陽君趙豹卻可冇有這類畏敬。
因而在司馬說等人呼天搶地的喊冤聲當中,十幾名監察衛毫不包涵的將他們拖出了大殿以外。
這也是繼鄭國“子產鑄鼎”以後,全部中原大地第二次公佈正式的成文法律。
《國律》的前身,乃是出自於公元前513年,當時晉國六卿中的趙鞅、荀寅兩名在朝大臣力排眾議,將由範宣子在朝時訂正的邢書刻在青銅大鼎之上,這便是所謂的“趙荀鑄刑鼎”。
這便是趙豹方纔言語當中所提及的《國律》。
權力對於官員來講,就代表著統統。
當年晉國之以是被魏趙韓三家朋分,恰是因為晉國的權力並冇有把握在晉國國君手裡,反而被身為臣子的六卿給把握而導致的。
不至於讓趙丹過分嫉恨,又能夠保住趙豹司寇所屬的權力,同時還能夠晉升趙豹在趙國政壇的影響力。
說來成心機的是,當時在趙荀兩人鑄刑鼎以後,儒家至聖孔子還痛批兩人曰:“晉其亡乎!失其度矣···今棄是度也,而為刑鼎,民在鼎矣,何故高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何故為國?”
這就是趙國的理,也是趙豹的理。
倒不是說趙丹奸滑要用心挖坑,如果趙丹直接和趙豹去談,讓趙豹把權力讓出來,那趙豹會讓嗎?
誠懇說,趙丹想要動趙豹這個司寇已經有一段時候了。
趙豹必定不會。
在有理的趙豹看來,在理的趙丹想要粉碎這個端方,未免過於暴躁和天真了一些。
這就是理的力量。
所謂的集權,應當是把權力集合在趙丹這個國君的手上,而不是把權力集合在趙豹如許的臣子手中。
究竟上趙豹不但冇有畏敬,並且心中另有些不滿。
究竟上不但僅是趙丹,就連趙豹本人都已經做好了驅逐趙丹肝火的籌辦。
在如許的政治鬥爭中,暴躁和天真,那是要支出代價的。
人間萬物,總歸脫不開一個理字,正所謂有理走遍天下,在理寸步難行。
一旦大部分的趙國大臣們站在趙豹這邊,即便是以趙丹的國君之尊,想要與之對抗也是困難重重。
現在趙豹所做出的訊斷,便是根據趙國的《國律》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