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八筆吏書賤體字(下)[第2頁/共4頁]
至於本身和公孫澤比九數那樣的事,想來墨子也早已曉得。
半年時候,聰明的孩子竟然能熟諳百字,可謂可貴。也能夠證明這東西學習起來確切比他所熟諳的那些筆墨輕易。
如果這些筆墨真的如適所說的,一個孩子半年也能學會六七十字,那麼大能夠讓適教眾墨者這些字。
漢字是二維筆墨,這八筆就是漢字的字母。
那些網離的很遠,很遠。
適一聽這話,心道我一個鞋匠之子,方纔插手墨家,如何就成了書記?
“等回商丘後,你就先教那些人寫字認字,如偶然候再將那些竹簡上的筆墨寫成這隸書。”
墨子沉吟好久問道:“凡物,總馳名。這字,是何名?”
不過此時他也不謙善一番,曉得此書記非彼書記,起碼此時不是。
至於這些作為小吏的墨者,在墨子逝後會如何做,墨子冇想,適也懶得想。
合用之前的兔子毛曾做過幾支小羊毫,用來教人蘸水在石板上寫字。
十三億之說,在墨子看來定是虛指。傳聞當年勾踐二十年生聚,帶甲之士億又三千,墨子便覺得這十三億是億又三千的化用。
將石板和羊毫遞給墨子後,略微解釋了一下。
何況主動權把握在墨者手中,把持著新期間合用的知識,總能夠培養出一多量能夠成為小吏的墨者。
“他們認同先生節葬的說法,火燒其身,化為津潤萬物之泥。”
至於剛纔適寫的那段加了斷句標點的話,更讓墨子確信這些標點也是好東西。
墨者當中很多人文明程度不高,學那些竹簡上的字,可謂是難上加難,有些人學了數年仍舊不過認得百餘字,寫字的時候還是會寫錯、或多或少。
至於那些學會寫六七十字的孩子,讓他們在木簡上寫字或許還難,可既然在石板上學會了寫字,一旦草木之帛呈現,那便是未雨綢繆了。
此時冇有紙,但是有絲帛。
墨子又道:“鳥獸魚蟲乃至家人國政,都馳項目。我墨家有巨擘,如頭。也有專管財賄的、專管內部獎懲的、專管各處動靜的、專管木器製作的、專管守城之械的。恰是我說的,人儘其用如築牆,各顯其能。”
適侍立一旁,看著墨子在地上畫著反正撇捺。
“先生,凡字,都可八筆。故可稱之為八筆字。”
再遐想到之前適曾和他說過的……要讓天下小吏均識此字、不學此字便不成能精通小吏的各種技能的話,墨子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