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

第42章 燕二(1)[第2頁/共4頁]

“秦欲攻齊,恐天下救之,則以齊委於天下曰:‘齊王四與寡人約,四欺寡人,必率天下以攻寡人者三。有齊無秦,無齊有秦,必伐之,必亡之!’已得宜陽、少曲,致藺、石,因以破齊為天下罪。

“奉陽君告朱讙與趙足曰:‘齊王使共王曰令說曰:“必不反韓瑉”,今召之矣。“必不任蘇子以事”,今封而相之。“令分歧燕”,今以燕為上交。吾所恃者順也,今其言變有甚於其父。順始與蘇子為讎,見之知無厲,今賢之兩之,已矣,吾無齊矣!’

卒絕齊於趙,趙合於燕以攻齊,敗之。

蘇子遂將而與燕人戰於晉下,齊軍敗。燕得甲首二萬人。蘇子收其他兵以守陽城,而報於閔王曰:“王過舉,令臣應燕。今軍敗亡二萬人,臣有斧質之罪,請自歸於吏以戮。”閔王曰:“此寡人之過也,子無覺得罪。”

蘇代自齊獻書於燕王曰:“臣之行也,固知將有口事,故獻禦書而行,曰:‘臣貴於齊,燕大夫將不信臣;臣賤,將輕臣;臣用,將多望於臣;齊有不善,將歸咎於臣;天下不攻齊,將曰善為齊謀;天下攻齊,將與齊兼鄮臣。臣之所重處重卯也。’王謂臣曰:“吾必不聽眾口與讒言,吾信汝也,猶剗爻刂者也。上,能夠得用於齊,次,能夠得信於;下,苟無死,女無不為也。以女自傲可也,與之言曰去燕之齊可也,期於成事罷了。’臣受令以任齊及五年,齊數出兵,何嘗謀燕。齊、趙之交,一合一離,燕王不與齊謀趙,則與趙謀齊。齊之信燕也,至於虛北地行其兵。今王信田伐與參去疾之言,且攻齊,使齊犬馬而不言燕。今王又使慶令臣曰:‘吾欲用所善。’王苟欲用之,則臣請為王事之。王欲醳臣剸任所善,則臣請歸醳事。臣苟得見則盈願。”

陳翠合齊、燕,將令燕王之弟為質於齊,燕王承諾。太後聞之大怒曰:“陳公不能為人之國,亦則已矣,焉有離人子母者?老婦欲得誌焉。”

秦召燕王,燕王欲往。蘇代約燕王曰:“楚得枳二國亡,齊得宋而國亡,齊、楚不得以有枳、宋事秦者,何也?是則有功者,秦之深讎也。秦取天下,非行義也,暴也。

奉陽君千朱讙與趙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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