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不瘋魔不成活,再說一些東西[第1頁/共4頁]
而有些人不甘心,他們不甘心活了一輩子到最後,在老的時候回顧,卻不曉得本身一輩子做了甚麼。他們想方設法的去用各種體例證明本身,想要給本身的生命找到一個意義,找到一個存在的代價,找到一個在死的那一天不會不甘心的來由。
冇有想過分隔那麼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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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醒了,是還冇睡。熬到腦筋內裡像裝了一個電鑽一樣,刹時感受萌萌噠(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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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確切的證明的本身的代價,那就用最猖獗的狀況,讓全部天下陪本身一起墮入天國。彷彿隻要如許狠惡的猖獗,才氣證明他在這天下上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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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到即止是怕你生厭,如果你喜好,二十四個小時陪你都能夠。
最坑的是……我越嚴峻它越勤奮……我要有它一半勤奮……這會兒孩子都能打醬油了……
殘留的溫度埋進最深的角落裡;
我的胃冇彆的長處……就是愛好活動……
歌詞哦,嘗試的寫了一下。
非常鐘今後……在我各種噁心的稱呼下……勝利讓那條樓下的狗衝我狂叫……
有一天……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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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在這麼誇姣的時候……會聞到便宜的香水味……
但是……
留不住的豪情留不住的回想;
看著樓下那隻狗眼裡含混的眼神……我曉得那必然是隻母狗……
比來很煩躁,表情很不平靜。我很想成為程蝶衣那樣的不瘋魔不成活,但卻忽視了創作的時候不能把那種猖獗的情感帶出來。創作的時候必然要埋頭,你要明白的曉得你寫的每個字。
經常說著分開以後的一滴一點;
你說作為我一個半死宅的器官……你有點出息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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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究曉得我寫小說一向貧乏的東西是甚麼了,就是貧乏人物和劇情的鞭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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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初說了那句我真的愛你;
鴛鴦缺了一隻遊向夜晚的街;
我本來有個慾望,當個三流寫手,現在算是達成了麼。
好想叫住之前的本身;
想了千百遍的夏天,全然嗨不起來;
俄然發明儘力就像檯球一樣,能夠大力出古蹟,也能夠隻是一場殘暴的炊火,出色過後卻冇有所謂的勝利結局。
真戀慕你們每天在玩的人,我精力為我生了個閨女,已經分裂了。
每一次如許,我就會很氣憤。
人活一輩子實在就是一個字,癡。癡於豪情,癡於愛,癡於本身喜好的事情,本身的專業。程蝶衣人戲不分,不瘋魔不成活,但那纔是活出了真正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