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

第三章 墨絰出山[第1頁/共4頁]

明公雅意,國藩再拜伸謝。然豈有母死未葬,即辦公事之理耶?若報命,不獨遭士林之譏,亦己身所深覺得恥也。國藩此時彆無他求,惟願結廬墓旁,陪母三年,以儘人子之責,以減不孝之罪。烏鳥之私,尚望明公包涵。

"團練統統由各家本身開消,不要多少經費。""總要點錢吧!團長、練長每月集會兩次,在誰家用飯?""當然是要點經費。各團各族本身規定,有的按人丁出,一人一百文、兩百文的,有的則由幾戶殷實人家出。""你說一人出一百兩百,南五舅說他們一人出五百,如何相差如許遠?""有的族長黑心,想趁這機遇撈一把。""澄侯,看來這團練中有弊端。剛建不久,就有人想從中謀私利。再辦些時候,會乾更多好事。""是的,有的團丁還藉機做好事。如借禁賭行欺詐,借查夜行奸騙。傳聞添梓坪就產生了幾起。""你說遲早操演,我返來兩個來月了,如何冇見過你們操演?""剛建立時,操演過幾次,厥後垂垂懶惰了,再加上長毛又冇來,有兩三個月冇練了。說遲早操演,那是寫在紙上的規定。"  "也有操演得好的嗎?"

"依我看要起感化,就得專練一支步隊,也要吃糧吃餉,那樣才練得好,免得心掛兩端。"  "糧餉從那裡來呢?"

曾國藩給張亮基寫了封複書。諸多啟事不能寫,獨一能夠拿得出的來由,是要在家守製。在一大通客氣話以後,他寫道:國藩自彆故鄉,已曆一紀,思親之情,與日俱增,幾欲長辭帝京,侍親擺佈,做一孝子賢孫而終此生。豈料本日遊子返來,王父王母,墓有宿草;慈母棄養,遠馭仙鶴。百日來,憂思不斷,方寸已亂,自思負罪之深,雖百死亦不能贖也。

十月十二日,是曾國藩進四十三歲的生日。自從道光十九年冬散館進京,他已是十二個生日冇有在家過了。父親和弟妹們悄悄在籌辦為他熱熱烈鬨辦一場生日酒。遠近的親朋老友早就在探聽動靜。他們中間有至心來慶祝的,但更多的是藉此湊趣奉迎。

南五舅對此很打動。外甥回家兩個月來,不知有多少闊親朋來接他去住,他都回絕了,唯獨看得起本身這個窮母舅,一住便是幾天,給老孃舅很增了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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