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部落大冒險

第二章 吃肉的幸福[第1頁/共4頁]

盜賊是一個小孩,還不到十歲,很肥大。

加上他也看過有一些有關美食的節目,一些食品的措置體例他還是曉得的。

母親不久以後也抱病死了。

最後用抄紙的簾子抄撈,晾乾,就大功勝利了。

搬來一塊扁平的石塊,用淨水洗濯潔淨,謹慎地放在了火塘上。

以是圖騰覺醒典禮對任何一個部落都是相稱首要的,關乎存亡存亡。

回到了住處,他先用石刀從肉塊上割下了幾條,放在木盆中,將鹽巴碾碎了,撒在它們上麵,用手停止揉搓,幫忙入味,放在一邊。

雲當時十歲,剛好能夠插手覺醒典禮。

就在他想著歸去今後,如何整治領到的鮮肉,大快朵頤的時候,麵前產生的一幕卻讓他驚呆了。

風雲細心打量她。

肉的分量遠比他設想的要多很多,差未幾有他體重的一半。

她冇有遁藏他的目光,直視他的眼睛。

就算不去打獵,也需求有才氣去抵抗蠻獸對部落建議的進犯。

“那它又是甚麼?”

看清楚了鍋中的東西,小女孩暴露了絕望的神采。

“菊花”被搞得又癢又痛,整小我坐立不安,痛苦非常。

不過他方纔開端煮碎樹皮,一個不速之客就不請自來了。

以是風雲在炎蛇部落的人們眼中就是一個孤兒。

雲的父親在一次出外打獵時被蠻獸殺死了。

更加特彆的是,肉吃進肚子後,很快就有一種溫熱從胃部發散開來,傳遍他的滿身。

看著小女孩的背影,風雲不由搖了點頭。

風雲霍地站了起來,環目四顧,頓時就發明瞭盜賊。

幸虧完成了圖騰覺醒的少年在部落中是能夠享有虐待的。

絮狀物是從一種被部落中人稱為毛毛樹的植物上彙集的,極易撲滅,名字叫火絨,而那兩塊藍色晶體則是火石。

他將偌大的肉塊直接扔到了肩頭上,幾近是奔馳著分開了。

“紙是一種……”風雲停了下來。

為了擺脫小女孩的膠葛,他乾脆翻開了鍋蓋。

固然在饑餓的幫忙下,他能夠勉強將它塞進肚子,但是他始終冇法風俗它的糟糕口感。

既然竄改不了穿越的實際,那就想體例讓本身活得更好。

他發明她的時候,她也看到了他,不過她冇有立即逃脫,而是第一時候將肉條藏到了背後,一副恐怕他搶歸去的模樣。

他明顯記得他一共切了五根肉條。

不過他的最後目標卻不是為了謄寫,而是為了庇護“菊花”。

第一次吃到肉的幸運讓風雲的思惟開端呈現竄改。

推薦小說:

網遊:我成了哥布林殺手 |  未婚小爸,被七個女兒團寵了 |  超神美工 |  攻心話術 |  醜女翻身之傲嬌寵妃 |  四合院,我傻柱,婦科聖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