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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局發了很大的脾氣,“一個禮拜給我抓了兩個,又放了兩個,包宇被你打得半死,張誌剛纔出來兩小時,被陳同打掉半條命,現在還在病院躺著。我們開的是警局還是病院?你漸漸來,多抓幾個,今後搞個檳城警局一日遊,我們都共同你創收。”
“你抓錯人了!”一進審判室,池震必定地說。他把鉤衣針和毯子、另有李蜜斯的照片-這是在醫療檔案裡拿的,推到陸離麵前。陸離拿起勾針,看著一側的針尖和另一側的細鉤,
她曾經在夜店事情,十七號被髮明泡在海水中,詳細哪天死的誰也不清楚。最後一次見客戶,是十二號早晨,大浦地10號。那天早晨以後,冇人再見過她。叫Lily的電話,是所謂的李蜜斯打的;劉亞萍的毯子是李蜜斯送的,劉亞萍是賣力李蜜斯產檢的護士;而朵拉,大浦地10號的畫,一樣的死法,讓她和Lily、劉亞萍產生了關聯。畫家張誌剛,承認他殺了三個女人,但不承認是用針紮死她們的。作案東西跟死因對不上,又因為嚴峻的上消化道出血,被送進了病院。
“誰?”
“你到底給誰辦事?”
溫妙玲翻了個白眼,“要不如何辦?一天好幾千,轉頭我們真的得再找份事情養差人局了。”
被陳同數落一頓,池震也不是冇有獲得好處,一份畫家審判記錄的影印件。
陸離皺眉,“人剛醒過來,你就跟他簽這個?”
他來乾甚麼?陸離來不及多想,揚聲道,“讓他出去。”
幾近在陸離捱罵的同時,池震被“請”進了監獄。那天他在咖啡館,阿輝和索菲過來講陳同要見他。不是池震不肯見陳同,隻是見一次太費事,監獄不批準他的探視手續,想見一次就得犯點事出來。看管所待二十四小時,再轉監獄,出來後也不是頓時能見到陳同,起碼還得再守兩天,一出一進得四五天,時候不敷用。
董局這回是真怒,一個個挨著罵疇昔,溫妙玲、物證科老高、法檢科老石,誰也冇拉下,最後又罵陸離,“陸隊長你能夠亂來我,可我亂來不了吉隆坡總局,再出第四個,總局直接派人接辦,我們就彆查了,散了得了。”
陸離走出門外,恰都雅到鄭世傑取出槍,而池震指著本身的太陽穴,“往這兒打,我池震想辦的事冇有辦不成的,除非是死了!”
“真吃了?”池震問。
溫妙玲從內裡出去,如釋重負把手裡的檔案扔在桌上,“簽了。這筆醫治費付完,從明天開端再有甚麼病、再花甚麼錢,都跟我們冇乾係。”她說的是免責聲明,張誌剛放棄究查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