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身懷娛樂商店,我成了全能巨星

第五十四章 版權問題,鐘寧的決定[第1頁/共3頁]

“放心,那小我很專業,隻要他說冇題目,這份條約明天就能簽約!”

和劉雯晴熟諳以來,他對劉雯晴的體味也逐步加深。

就算是花些錢請他們去辦理本身的版權了,不然本身又要頭疼。

更TM離譜啊!

鐘寧用疑問的語氣問道。

總之,這一次次的表示,才讓讓楊子熙心甘甘心的給鐘寧這麼好的前提。

“那必定是版權題目了,條約裡是如何規定的?”

以是,鐘寧必然要將這件事搞清楚,本身歌的版權如果不在本技藝中,鐘寧乃至能夠挑選不要那些極具吸引力的大餅。

“隻能對不起劉雯晴同窗了啊!”

“冇有題目了,我來看看條約吧!”

“冇題目,但是這個條約是對外保密的,你要確保這份條約裡的細節都不能泄漏。”

鐘寧說著便撥打了張磊的電話。

“一個新人最多給五五的分紅,就算他才調橫溢,給到四六還不敷?”

“我想我冇有其他題目了,你畫的這些大餅對我而言是味道最適口的。”

鐘寧為了確保萬無一失,輕生問道。

當時,楊子熙絕望的要死,但冇有體例,隻能在那家公司再待兩年。

當時的楊子熙還是簽約的五五分紅的條約,可冇這麼多錢,而那家公司也不肯意為還在新人階段的楊子熙出這筆錢。

但是,他要爭奪對本身最無益的前提,其他的都不首要。

“子熙姐,這份條約我能找人幫我看看嗎?”

入行三年後,楊子熙處於上升期,但公司竟然開端限定本身接戲。

明天和他們公司談過,但明天就和另一家合作敵手達成和談。

更甚者,連名字的版權都不給你。

就算益華、金悅他們再來和本身聊簽約的事件,也不會有比這更好的報酬了。

那兩年,楊子熙的戲拍的未幾,但卻有更多時候學習。

這份條約中也有關於違約金的條目。

他還真感受有點對不起劉雯晴。

說著,她把有關事情室的條約也遞給了鐘寧看著鐘寧當真的瀏覽條約,她本身卻想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就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份演藝條約,因為本身當時一心想做明星,以是簽條約時底子冇有躊躇,最後被一條條目坑到了。

如果是藝人的錯誤而對公司形成喪失,公司想語氣解約,需求賠付30%違約金。

而當他們改口說給鐘寧三七分紅時,鐘寧又在直播中吹奏出了《夢中的婚禮》。

對於一個創作歌手而言,最首要的就是歌曲版權。

他會和周豪傑一樣,開啟並統治下一段華語音樂的黃金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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