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你,已經很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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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風月場中混得愈久便愈附和巴斯噶的話:我熟諳人越多,我越喜好狗。那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鬨劇:她們要他們的錢卻打心眼裡瞧不起他們,反過來,他們給她們錢卻抬起腳毫不包涵地重新頂直踩下去。

五年前我畢業於師大中文係,在一雜誌社謀差,餬口剛象花蕾般伸展開,暴雪襲來,父親慘逢車禍昏倒在病院,至今未醒。肇事者的賠款少的不幸,父親每月根基的開消不低於五千,逼急了,隻好去賣。

他揮手斬斷我的話,大筆一揮寫下“鉛華”二字,這個鉛字他還是識得的。今後鉛華的名字便在夜總會傳開了,現在想來這個字真是改得好,現在的我正如一塊黑黢黢的炭,生硬,陰冷。當然另有一頭黑如鉛的長髮。

當然賣是有底線的:隻賣藝不賣身。剛開端的時候如許的剖明讓眾姐妹嘲笑,哪個雛兒剛出去的時候都是如此,過不了多久便墮下去直到厚厚的粉底也粉飾不住的式微。賣來賣去不過是一層皮。但是日子一每天折上去我冇跌下來,執意要突破通例,這激起了旁人極大的氣憤,到風月場來立純潔牌坊?為著我賣著,過往樸重的朋友哄地散個精光;為著我賣的不完整,被火伴堅壁清野著,冰炭不入。鉛華是鉛,反倒成了炭。

大學時我交過一個男朋友,毫不出奇。我姿色尚可,愛舞文弄墨。才華魔化了麵貌,很多帥哥力挺我,尋求者撥出的氣就能把我吹到天上去。當時選中他不過因為他是個端莊人;但是當我身陷囹圄為錢打拚時,他丟給我正大光亮分離的來由竟然是:我不端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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