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家調

第七十一章 趙芬芳的判決,四個孩子的安置[第2頁/共3頁]

三人回到何家村將知府的訊斷奉告何劃一人。

顏正茂見何平張氏難堪,建議道:“嶽父嶽母,不如孩子我先帶走,恰好桃花村那邊我熟諳一個趙家人,與趙芳香他們一家有些親緣乾係,實在不可我就先把孩子送疇昔,托他們照顧幾天,給點錢就是了,等馮成的案子判下來再說。”

“算了,她的事情今後都跟我們冇乾係了,我們還是歸去吧。”何忠仁不想再持續杵在原地給人產業猴看,催促著何氏伉儷倆從速分開。

張氏情感過分衝動,哭得撕心裂肺,似要把心中的哀思,痛恨全都宣泄出去。

何美娘被她這麼一罵,總算是回過神來了,她又不是茹素的,當即跟打了雞血似的開端罵街,把馮家祖宗都給罵上了。

何忠仁與顏正茂伉儷倆至始至終一向冷眼旁觀,看到何美孃的所作所為,何氏不但蹙眉點頭,“之前隻曉得她心眼小,愛計算,貪些便宜,嘴上不饒人,冇想到現在會變得這麼不知四六,就算那老婆子再如何不對,她也不該就這麼吵起來,平白惹外人惡感。”

“喪門星!我看你就是孀婦命!如果我兒子有個甚麼三長兩短,我絕對不會放過你!”何美孃的婆婆怒從心起,竟是在大庭廣眾之下直接對何美娘惡言相向。

何平和張氏對望了一會兒,兩人皆沉默了,對於這四個孩子,他們老兩口還是至心疼愛的,這段時候但是涓滴冇有短了這四個孩子的吃穿用度,當初張氏還為了趙氏透透綁走孩子而鬨了一場,現在要他們如何決定?

也不曉得過了多長時候,師爺冷靜地起成分開了半晌,而後拿著一份文書再次呈現在公堂,當眾宣讀道:“顛末知府大人的慎重考慮,對於趙芳香夥同趙東水偷換何家女兒一案,做以下訊斷:主謀趙芳香放逐西北苦寒之地二十年,補償何家喪失五兩銀子;從犯趙東水放逐西北苦寒之地十五年,補償何家喪失三兩銀子。何忠仁,你們可有貳言?”

何平兩口兒想不到更好的體例,隻能無法地點頭承諾。

“唉!我說這事你們可要想清楚了!”何興水搖著腦袋感喟著分開。

回程的途中何氏纔想到何美娘那些孩子還在何家,心下擔憂,“大哥,馮家的四個孩子還在家裡,你們籌算如何措置?”

想來趙家應當另有很多良善之人會不幸這幾個孩子,臨時收留一段時候,如果一向把這四個孩子留在嶽父嶽母那邊,萬一馮家上門要人你們可就不得不把人交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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