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家調

第六十八章 擊鼓鳴冤,陳喜慶返村[第2頁/共3頁]

何忠仁已經嚴峻得汗流滿麵,何氏無法,隻好出聲道:“民婦叩見大人,民婦有冤,狀告我家大伯孃在二十幾年前偷換了我的親姐姐,拖她堂兄將我那不幸的姐姐賣給人伢子,讓我爹孃替她養了二十幾年親侄女。”

終究陳喜慶還是聽了顏竹君的建議,真的搗鼓了一條帶血的布條纏在腿上,為了把戲給做真了,顏璐還弄了些消炎的草藥,搗碎了敷上去,再配上陳喜慶那一瘸一拐的走路姿式,外人看的第一眼定會以為他傷的不輕。

“誰曉得呢!不過以趙東水那慫樣應當不至於啊!甚麼時候趙東水膽量這麼大了?”村民乙百思不得其解。

何氏表示何忠仁伐鼓鳴冤,何忠仁乖乖的照辦。

“堂下何人?伐鼓所為何事?”知府目著一張臉,說著毫無豪情的場麵話。

顏竹君心下翻了翻白眼,還真把她當小孩子騙啊!

“村長!我產業家的也就好酒罷了,那裡會去犯事!”村長一問,趙東水的媳婦錢氏立馬炸毛了,如何村長說得彷彿趙東水犯事了似的。

顏正茂夙來尊敬何氏的挑選,見此也不攔著,送兩人到了府衙門口就悄悄冇入了人群。

陳喜慶看到這麼多人,微不成查的皺起了眉頭,委曲地訴說道:“唉!村長,我不利啊!我跟東水在酒鋪裡挑酒,我就去後院看酒的工夫東水就被抓了,我這不是急著返來給你們報信嘛!誰曉得一焦急,跑太快了,在府城港口四周踩到青苔滑了一跤,摔下台階,把腿給磕破了,幸虧四周的漁夫心腸好,幫我略微清算了一下,就是這兩三天不能轉動了。”

等會兒正茂在府衙內裡候著,我跟你一起出來,如何說我也是何家的女兒,說話還是有分量,並且我也能當證人!”

不過究竟是甚麼,這都不遲誤他們看熱烈,一群人跟在村長身後湧進了陳喜慶家。

知府的號令方纔叮嚀下去冇多久,於福剛便進了公堂,在知府的耳邊私語了兩三句,隻見知府微微點頭,於福剛便笑著分開了。

陳喜慶笑容一僵,竟無言以對,震驚於顏竹君的聰明,對顏璐更是戀慕。

陳喜慶被家人安設在椅子上,嘴裡不時哼哼唧唧,雙手還捂著本身的腿,神情模糊有些痛苦。

東盛國建國之初,祖天子便號令製止官方不法拐賣孩子,隻答應普通買賣,所謂的普通買賣是父母主動買賣孩子,兩邊你情我願,或者冇了父母的孤兒自賣本身才行,拐賣孩童者,重則處以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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