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突然的幸福[第1頁/共3頁]
等包紮好了以後,兩人就把我往一個辦公室帶去。路上,兩人叮嚀我:一會兒到了,你甚麼都彆說,儘管嗟歎就行了!
她的神采非常的慘白,手也很冰冷。我把她扶到了我的房裡,讓她坐在了床上。焦心的問著她如何了,她讓我彆焦急,說這是老弊端了。
過了一會兒,又有兩個差人走了出去。手裡拿著紗布甚麼的,開端給我包紮了起來。隻是他們也有點太不專業了,那紗布還不曉得是那兒撿來的舊的呢,上麵還映著血。
我想了想,去廚房給她做了一碗拌湯!
到了警局以後,我被伶仃和帶到了一個屋子。一會兒,一個差人走了出去,小聲的對我說道:“待會兒,你就說在街上好好走著,他們要訛你錢,這纔打了起來的,明白嗎?至於其他的,我們會給你爭奪的。”
“看,看,看,都把人家打成甚麼模樣了?你們還敢來討情?奉告你們,就你們兒子的那些事情,不懲不敷以揚國威,不處不敷以布衣憤。”
在這一刻,我以為差人叔叔是絕對巨大的,這個稱呼也是非常親熱的。
我被扶進了辦公室,放到一個沙發上,開端“哼哼”了起來。中間一個西裝格履,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問我:“小,小夥子,你,你冇事吧?”
這事聽起來,邏輯有些不通啊!一群富二代,訛一個窮光蛋的錢?他們吃飽了撐得嗎?我敢說,如果他們約我去打鬥,給我的,絕對能比訛我的多。
這麼晚了,她應當還冇有用飯。我走到廚房,開端忙活了起來。明天我應當找找房東,再搬一張床來。對了,給她點錢,最首要的是:還得配把鑰匙。
“阿誰,張所長,我們冇有彆的意義,就是想給這位先生點賠償。阿誰醫藥費我出,算是替我阿誰不肖子減輕一點兒罪孽。”
在我家的四周,我給林月買了一堆的東西。人家好歹是個漂標緻亮的女人,有些東西總不能和我這個大老爺們兒共用。我帶著這些東西回到家的時候,門口仍然冇人。
在車上,一個民警和我開著打趣:“能夠呀小夥子,一對六啊!還是六個帶兵器的,你要來了警局,那絕對是把妙手啊!練過吧?”
不過這事,聽起來彷彿對我無益多了。並且還不消牽涉到張穎,也報了她的一傘之恩。我點點同意了,阿誰差人說了句:聰明。拍拍我的肩膀就出去了。
如果在明天,我能夠還就罷了。但是明天不一樣,我有錢了。我要把她送到病院去,她如何都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