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程式正當,纔是真正的正義[第2頁/共4頁]
這底子不成能!
張加林氣喘如牛,一向點頭:“不成能的,統統證據都說是他……必然是他!”
假定,肖振海真的殺了梁曼梅,他衝動之下都想要他殺了,遺書如何還會筆跡那麼工緻,上麵一點血跡都冇有?
所幸現在不是講豪情的好機會。肖振海的案子,福利院的孩子,深深牽動著我的心。對溫梓卿的簡訊和電話我一概采納忽視的態度。
對這類人,就算用一點小手腕,隻要做出一個證據便能夠科罪的事情,為甚麼還要讓他逃脫?!
我一屁股坐在馬路中間的石階上。
就像訊息上播放的,一個強姦犯,大師明顯曉得他犯了罪,但是因為證據不敷便將他無罪開釋了。
從監獄裡出來的時候,他的絕望彷彿傳染到了我。
新的證據,竟然是一封遺書!
他渾身一震,兩行淚就流了下來:“何蜜斯,已經無所謂了。我現在甚麼都冇有,你曉得麼?我的母親竟然給我寄了一封信,說但願向來冇有過我這個兒子,但願我去死!”
“如果你冇念好書,我就給你重新上一課!張加林,你這個笨拙的癡人!”我怒聲道:“在法院冇有宣判一小我有罪之前,這個天下上冇有一小我有權力去認定一小我有罪還是冇罪!為甚麼要給一個較著是殺人犯的人一個劃一的審判機遇,就是因為哪怕有萬分之一的能夠性他是無辜的,也不能將他定上極刑!你感覺一小我有罪,即便捏造證據也要將他科罪,你有冇有想過,萬一他是無辜的呢?!你不消合法的法度去製止犯法,不消合法的法律去抓捕罪犯,卻想著捏造證據,張加林,你可真是短長!”
而合法的法度,纔是真正的公理!
我一下子說不出話來。
我震驚的看著他。
“你感覺一小我有罪,好啊,你就去找真正的證據,在法庭大將他繩之以法!而不是搞偏門,想著繞過法律去!如果你如許做,你就有能夠會將一個無辜的人送進監獄,你懂麼?!”
整小我的精氣神都不見了。
明曉得他不成能殛斃梁曼梅去還是說道:“我們一向在幫你查案,但願能找到證據證明你的明淨,你卻本身認罪了,肖振海,你到底是甚麼意義!”
這麼較著的疑點,張加林這個純熟的查察官如何能夠不曉得!
寧肯放過十個,不能錯殺一個,就是這個事理。